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就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9支道路指示牌经营权公开出让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出租,欢迎合格的竞价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编号:FSHC2022041J
二、出让标的物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组号 | 标的物位置 | 用途 | 数量(个) | 经营权年限(年) | 租金 (元/年) | 备注 |
包1 | 新桂路09号道路指示牌 | 指示牌(单面) | 1 | 2年 | 12,000 | 1.道路指示牌上画须要求具备乐从镇国际3A级(或以上)旅游景区宣传。 2.年租金不含上画工程费用 |
包2 | 新桂路10号道路指示牌 | 指示牌(单面) | 1 | 2年 | 12,000 | 内容同上 |
包3 | 新桂路11号道路指示牌 | 指示牌(单面) | 1 | 2年 | 12,000 | 内容同上 |
包4 | 岭南大道沿线1号道路指示牌 | 指示牌(单面) | 1 | 2年 | 15,000 | 内容同上 |
包5 | 岭南大道沿线2号道路指示牌 | 指示牌(单面) | 1 | 2年 | 16,000 | 内容同上 |
包6 | 岭南大道沿线5号道路指示牌 | 指示牌(单面) | 1 | 2年 | 65,000 | 内容同上 |
包7 | 岭南大道沿线7号道路指示牌 | 指示牌(单面) | 1 | 2年 | 15,000 | 内容同上 |
包8 | 岭南大道沿线14号道路指示牌 | 指示牌(单面) | 1 | 2年 | 51,000 | 内容同上 |
包9 | 岭南大道沿线15号道路 指示牌 | 指示牌(单面) | 1 | 2年 | 15,000 | 内容同上 |
(四)各竞价人在竞价前,应视为已知悉理解并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要求,若成交后均须遵守并履行本项目第三章合同条款及竞价要求,并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乐从镇大型广告牌经营权出让合同》,按上述合同的条款支付应付的款项。
三、竞价人资格: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现场参加报价的竞价人是法人机构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3.竞价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竞价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地址:
1.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址: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市岭南大道南1号世纪莲体育中心内东门商务区4号门)。
3.竞价文件售价:竞价人须按包组进行报名,每个包组收取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竞价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实地勘察,竞投人可自行到标的所在位置查看。
七、接收证明文件时间:2022年7月6日下午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价人须将填写好的证明文件递交至竞价现场指定位置。(各包组分别提交一份证明文件)。
八、接收文件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证明文件开启时间/地址:
1.证明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7月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证明文件开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备注:出席时,竞价人须携带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参与竞价,如以上资料有任何欠缺均不能参与本次竞价会议,竞价人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本次竞价会议。
十、现场竞价:
1.现场竞价会议时间:2022年7月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现场竞价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一、竞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明标竞价”方式,每次举牌增价幅度为¥500.00元/年/次(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按“价高者得”的方式, 对本项目标的年租金进行竞价。详细阅读《竞价文件》。
十二、成交人在竞价结果公示后,如要放弃该项目成交权,其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该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十三、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为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竞价人须于2022年7月6日12时00分前将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41J竞价”,请汇入以下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8002 0000 0154 56060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注:银行单据上请注明项目编号
城南支行电话:0757-83354102 行 号:314588051049
备注: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十四、竞价保证金退还:
1.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出让合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2.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十五、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shunde.gov.cn/ggzy/)、顺德区乐从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cong/)、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fshaocai.com/)。
十六、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332905
(二)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小姐
咨询联系电话:0757-28979736
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