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常州市兰陵锦轩花苑1幢甲单元201室房产
金额
25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d012103799002
预算金额25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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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兰陵锦轩花苑1幢甲单元201室房产

挂牌日期:2022-12-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S110000D012103799002
项目名称 江苏省常州市兰陵锦轩花苑1幢甲单元201室房产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常州市
挂牌价格 254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2-12-2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物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物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愿意按本转让公告及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或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本次实物资产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1)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需银行贷款的: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用银行贷款支付首付款以外的剩余价款,首付款价款比例按当地购房政策执行。受让方须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需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90个工作日内办妥银行贷款手续(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相关手续),按揭贷款部分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监管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且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实物资产交易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实质性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4、本项目若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成交金额的0.5%;若以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成交金额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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