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绿化工程施工项目(SLEQ-LYG-LH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00000103065700416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周云鹏0518-817651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月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4301000001030657004164
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绿化工程施工项目(SLEQ-LYG-LH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绿化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起于宿连航道宿迁与连云港交界,止于宿连航道与盐河交汇处,全长22.249公里,其中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7.141公里航道,不在本次整治工程范围。本次航道整治总里程15.108公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LEQ-LYG-LHSG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景观、绿化等)的施工,包括平整(清理)场地、管养(灌溉、施肥、治虫、除草、修剪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修复管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苗木种植周期适当调整工期,承包人应予以服从;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2 年,二级养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考核(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施工类),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园林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4)项目经理要求
①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风景旅游、环境艺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
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园林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如有);
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④拟投入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 209号
联 系 人:周云鹏、邱晨、王进
电 话:0518-81765176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 系 人:李月明、胡继军
电 话:025-86602545-8011(分机号)
工作QQ:1361966186
8、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4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或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
(6)本标段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8月14日17时3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8.6开标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8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云鹏、李月明/0518-81765176、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2024年8月14日
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绿化工程施工项目(SLEQ-LYG-LH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绿化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起于宿连航道宿迁与连云港交界,止于宿连航道与盐河交汇处,全长22.249公里,其中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7.141公里航道,不在本次整治工程范围。本次航道整治总里程15.108公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LEQ-LYG-LHSG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景观、绿化等)的施工,包括平整(清理)场地、管养(灌溉、施肥、治虫、除草、修剪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修复管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苗木种植周期适当调整工期,承包人应予以服从;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2 年,二级养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考核(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施工类),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园林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4)项目经理要求
①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风景旅游、环境艺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
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园林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如有);
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④拟投入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 209号
联 系 人:周云鹏、邱晨、王进
电 话:0518-81765176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 系 人:李月明、胡继军
电 话:025-86602545-8011(分机号)
工作QQ:1361966186
8、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4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或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
(6)本标段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8月14日17时3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8.6开标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8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云鹏、李月明/0518-81765176、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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