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42109010001 | 项目名称 | 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8042109010001-BD-002; | 标段名称 | 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10KV配电及动力电缆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3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3月28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10KV配电及动力电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阴区审批投资备〔2021〕2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瑞佰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10KV配电及动力电缆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新王杨路东侧,乡道北侧; 2.1.2 建设规模: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10KV配电及动力电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3502780.58元; 2.1.4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04-06,竣工日期:2022-05-15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10KV用电安装工程、电缆沟、一体化综合处理车间工艺安装工程、资源化车间工艺安装工程、总图配电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资格),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0-03-1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03-1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12-1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任意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9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10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03-1708:30:00至2022-03-28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3-29 09:0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10KV配电及动力电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阴区审批投资备〔2021〕2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瑞佰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10KV配电及动力电缆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新王杨路东侧,乡道北侧; 2.1.2 建设规模: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10KV配电及动力电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3502780.58元; 2.1.4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04-06,竣工日期:2022-05-15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10KV用电安装工程、电缆沟、一体化综合处理车间工艺安装工程、资源化车间工艺安装工程、总图配电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资格),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0-03-1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03-1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12-1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任意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9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10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03-1708:30:00至2022-03-28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3-29 09:0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