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东坑林场等2户债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9/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q19jx2000010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东坑林场等2户债权
项目编号 ZQ19JX2000010
项目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东坑林场等2户债权
挂牌价格(万元) 待定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10-2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一、项目介绍

债务企业名称: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东坑林场、新余市康美乐食品厂等2户

所在地:江西省新余市

债权总额:4934.78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农行转让的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东坑林场等2户债权,本金合计1877.60万元,表外利息合计1996.98万元,孳生利息1060.20万元(表外利息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孳生利息计息至 2019年7月31 日,下同),债权本息合计4934.78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贷款。该批债权均位于新余市,债权具体情况详见《债权明细表》。

企业概况

(一)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东坑林场(以下简称东坑林场)

基本情况:东坑林场成立于1982年4月,属国有林场,原名为分宜县东坑林场,原主管部门为分宜县林业局,于2000年10月划归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辖,变更为现名。2005年经新余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凤凰湾办事处,与东坑林场合署办公,现主管部门为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林业局。营业执照注册号:360503010000078;注册所在地: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东坑;注册资本:139万元;法定代表人:苏永平;经营范围:造林、木材、毛竹兼营:林副产品,组织机构代码:49166104-8;机构类型为企业法人,2014年按照上级要求改制为事业单位。

债权情况:

贷款本金余额956.60万元,表外利息670.90万元,孳生利息447.79万元,债权总额2084.29万元。该债权我司于2018年已诉讼,但目前未下判决。

抵押物情况

东坑林场分别以肖公庙、欧山两处分场约1万余亩的林木资产为借款签订了相关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东坑林场现正常经营,林地经营面积30619亩,其中:公益林23383亩,商品林7236亩,占比分别为76.37%和23.63%。树种以杉树、湿地松、毛竹为主,杉树约20000亩,湿地松约6619亩,竹木约4000亩,林木储积量12万立方米,该债权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二)新余市康美乐食品厂

基本情况:康美乐食品厂成立于1990年12月24日,2009年7月16日更名为“江西康美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陶宜生出资比例100%,属自然人独资企业,法人代表陶宜生。营业执照注册号360500010000316,组织机构代码15988229-5,主营冰淇淋、雪糕等产品,属食品制造业,注册资本638万元,经营地为新余市高新经济开发区仙来东大道。债务人为一家以残疾人为主的福利企业,有残疾人108人,经营较为困难。

债权情况:

贷款本金余额912万元,表外利息1326.08万元,孳生利息612.41万元,债权总额2850.49万元。该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中。

抵押物情况

康美乐食品厂以自有的一批机器设备设定了抵押,并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但在2008年因遭受雪灾和火灾等影响,抵押物全部报废已被变卖。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康美乐食品厂现阶段性生产经营,其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抵押给了新余农商银行。该债务人为一家以残疾人为主的福利企业,由于雪灾、火灾,经营较为困难,如能恢复原气,是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和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资料为准。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项目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 交易三部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791-88521013,1368708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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