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美涵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2-28 至 2023-03-07
撰写单位: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范美涵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99-00005
项目名称: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99,400.00
最高限价(元):3,199,400
采购需求:查看
完成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含收集资料和数据,污染成因初步研判,现场查勘和访谈(水及底泥、大气、固体废物、重点行业企业、农业投入品、畜禽粪污、污泥农用等),进行初步定性判断,可确定污染源进行数据评价与成因分析。不可确定污染源对典型区域选项进行补充调查监测后再进行数据评价与成因分析。最终形成排查分析报告、风险管控措施、成效评估与数据库等。
       
合同履行期限: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工作成果提交时限:2024年4月30日;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总体工作服务时限:2024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分析测试单位须具备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供应商请随时关注发布媒体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
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备份文件或 者 以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将 加 密 备 份 文 件 发 送 至 邮 箱 lnkllnkl@126.com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 CA锁、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 CA 的插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 昆仑山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 0416-3555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28-26号
联系方式: 0416-3727777
邮箱地址: lnkllnkl@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118294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爽
电  话: 0416-37277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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