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苏州公园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成交公告
金额
73.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13
预算金额73.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健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树梅
中标公司苏州吴林园林发展有限公司73.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13
二、项目名称:苏州公园改造提升工程(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娟芳、王健、李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最低收费不低于4000元。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47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处(苏州市绿化指导站)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111号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512-65119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吴北路221号惠康新地7楼
联系人:金树梅、朱琳
联系电话:0512-69157588-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树梅、朱琳
电话:0512-69157588-82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苏州公园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二、项目名称:苏州公园改造提升工程(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吴林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 913205057424907314 | 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79号 | 97.33(均分制) | 734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苏州公园改造提升工程(二期) 施工范围:原有矮花坛、旧路、围墙拆除,新建景观铺装、矮墙、绿化移植、绿化种植,翻新原有铁艺围墙等。 施工工期:工期6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王华玢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21216224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娟芳、王健、李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最低收费不低于4000元。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47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处(苏州市绿化指导站)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111号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512-65119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吴北路221号惠康新地7楼
联系人:金树梅、朱琳
联系电话:0512-69157588-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树梅、朱琳
电话:0512-69157588-82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苏州公园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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