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眉山市东坡区乡镇农贸市场达标提升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眉山市东坡区乡镇农贸市场达标提升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眉山市东坡区乡镇农贸市场达标提升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作者:经营管理部 更新时间:2022-08-02 第一章 招标 公告 1.项目 情况及范围

1.1 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乡镇农贸市场达标提升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1.2 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 工程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永寿镇

1.4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修文镇和永寿镇改建农贸市场,其中修文镇农贸市场建筑面积约为2299.66m2(其中钢混结构新建面积约106.64m2、钢混结构改建面积约为684.17m2、剩余建筑面积为钢结构)、永寿镇农贸市场建筑面积约为1830.55m2(其中钢混结构建筑面积约524.95m2、剩余建筑面积为钢结构),包含售卖区域(摊位)的配套工程、总平给排水管网工程、总平工程及消防智能化工程等内容,本项目为暂无施工图纸及财评清单,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纸及财评清单为准,财评过程中分包商应协助业主编制造价文件。

1.5 材料供应: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瓷砖由发包人采购,其余材料均由中标分包商自行采购;本工程所涉及结构材料性能材料必须按程序复检报验。

2.项目情况简述

2.1 工程造价:二标段投资估算约600万元

2.2 计划工期: 80 历天,开工时间以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3 招标人的总承包合同计价编制原则:采用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2.3.1发包人与承包人(分包商)分包工程合同价(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财评价x(1-报价下浮比例%)作为分包合同价

2.4 工程价款支付:工程完成6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工程全部主体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工程综合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通过政府审计后,累计支付至工程审定金额97%,扣除审计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满后据实支付。以上甲方工程款支付时间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税差由乙方承担)。(支付方式后期调整为与主合同一致)

3.报价方式

3.1报价方式:财评价下浮 15% 作为最高限价(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5%),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自由填写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中含15%的限价下浮比例,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必须≥15%,否则投标无效,各分包商只填写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3.2不合理报价认定:报价下浮比例>20%,且低于有效报价(1-下浮比例)平均值97%,认定为不合理报价。﹝例如:有5家分包商报价:14%、16%、19%、21%、23%;其中14%为无效报价,其他4家分包商报价均有效,其有效报价平均值:1-19.75%(取4家有效平均值:16%、19%、21%、23%)=80.25%;报价下浮比例同时满足>20%且>1-80.25%x0.97=22.16%为不合理报价;23%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3.3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根据拟中标人在本公司已实施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标人。

3.4分包人承担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实施中因业主取消部分工程或增减部分工程量导致分包人利润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因此主动放弃实施作违约处理。

4.投标人资格及条件

4.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4.1.1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进入招标人专业分包或总承包合格名录库的单位。

4.1.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保证金

4.2.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时备注“眉山市东坡区乡镇农贸市场达标提升项目(二标段)(第二次)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但必须备注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 08 03 1630

转入账户: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402MA62J01MX5

开户行及账号: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坡支行

账号: 88140120003837597

4.2.2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审核:开标当天投标人应携带保证金缴费成功后打印的回执单至开标现场。

4.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办理流程:开标后未中标人到招标单位经营管理部办理退还(无息退还)手续,5个工作日(所有投标单位资料提交齐全起算)内自动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按时补缴)。

2、提交资料:为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携带如下资料:

1)投标人开具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

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

3)缴纳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

4.2.4有以下情形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③ 围标、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投标单位及联系人三年内禁止参与招标单位投标及各种经营活动合作事宜。

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人转包该工程,发包人将没收保证金且解除分包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4.3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专业分包合同价3%,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

4.4 民工保证金:按照当地政府及招标人要求缴纳及办理。

4.5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筑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发包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购买商业保险,费用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各自承担50%,中标人支付保险的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之内

4.6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配套设计图纸有部分图纸将于 202282山市东岸设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2 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问,应及时提出。

6.踏勘现场时间及联系人

6.1现场踏勘时间:202208031300分,各分包商是否踏勘现场自定。

6.2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8228550500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时间20228316001630

7.2投标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7.3投标资料:

①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2)(要求单独密封提交,密封格式详见附件3,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逐页加盖鲜章。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 2022 08 03 1630

8.2开标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9.其他要求

9.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与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详见设计图及主合同要求)。

9.2其他要求:本标段因工期紧,目前已进行打围和喷淋的安装,费用约为3万元,此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内,由中标人在进场施工前支付给前期打围的公司。

9.3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因充分考虑是否具有垫资实力,若中标,中标后应按时自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9.4本项目不受投标文件不足3家、少于3家而终止投标的限制,即若在评审、报价过程中投标人只有1家,则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9.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10.联系方式及电话

10.1联系人:韩先

10.2电话028-38336890

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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