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24年-2027年资产处置代销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按招标人要求处置纳入2024年-2027年处置计划的物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划入处置的物业资产,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内容如下:
(1)负责组建、培训、运作和管理销售营销团队;
(2)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各批次资产处置的决策程序、评估备案程序、以及在符合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平台挂牌、公开转让程序;
(3)负责根据招标人的销售任务目标和物业实际情况制定销售营销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并按照招标人批准的销售营销计划,促成物业的销售成交,推动营销策略的执行;
(4)负责定期向招标人提交市场调查及销售情况分析建议;并由招标人审核中标人下一步销售计划;
(5)负责寻找销售客户以及与客户洽谈、工作跟进,协助客户签署文件和办理手续;
(6)协助完成招标人就委托物业销售事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委托人要求)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3.最高投标限价:资产处置转让金额的1.6%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投标限价:资产处置转让金额的1.6%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信用广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注: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未在招标公告此条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十二、其他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黎工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采购方: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7月12日
(盖章版)2024年-2027年资产处置代销服务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