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1﹞0224号
受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21-04-26 10:00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对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天河区石牌村绿荷西大街七巷2号、5号二至六 层共17套房(出租物业-9#2-6楼)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石牌经济联社交﹝2021﹞0041号)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无。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物业资产
(二)资产地址:天河区石牌村绿荷西大街七巷2号、5号二至六层(其中七巷2号10套房,七巷5号201房、401房、402房、501房、502房、601房和602房共7套房,合共17套房)
(三)资产面积:478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住宅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有产权证(村镇宅基地使用证)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18000元/月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300元/月
3、递增方式:租金从第13个月开始递增,每12个月递增一次,递增率为3%)
4、交易竞投保证金为¥64000元(大写:陆万肆仟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金转账及网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租赁/承包期限为4年,合同签订日起计
免租期 无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86000元(捌万陆仟元整),竞得人(承租方)应于合同签定前2日转入至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方可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交易保证金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退回竞得人。
(二)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同时竞投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另作处理。
(三)承租方负责相关税费和物业水电总表等费用的缴交,另外,承租方按政府供水供电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按实用数另加10%水电管理费向绿荷西大街七巷1号二楼至六楼的住户和绿荷西大街七巷5号的202房、301房、302房住户收回其使用的分表水电费。
(四)该物业不得经营饮食行业、烧烤熟食、电器翻新维修、金属加工、废旧品回收、涉黄涉暴行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得对物业的主体结构进行扩建、加建、改建。
(五)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三个月内必须安装简易消防设施。该物业的一切消防设施、水电设施、排污系统的设备安装、维修、维护、更换的费用,由竞得人(承租方)承担。
(六)如因租赁物业的资料不足而影响承租方使用的,并不表示甲方违约或导致本合同无效,乙方仍应履行本合同之约定,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七)物业按现状移交。出租物业面积约478平方米,承租人明确知悉租赁物业的租金不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和实际可使用面积为计算基数和计算标准,物业租金不随租赁物业建筑面积和实际可使用面积的变化而变化,日后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和实际可使用面积存在误差要求变更(增加或减少)合同的租金,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方有权依约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解除租赁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由广州市骏凯置业有限公司与竞得人(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1-04-13至2021-04-22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2021-04-14至2021-04-22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转账凭证,完成报名流程。
(三)如未在我网络平台注册的竞投人,需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2021-04-26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得人资料提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得人凭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进入管理平台展
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可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石牌三骏集团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海安路9号
联 系 人:池广燫
联 系 电 话:87565855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河区软件路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37690255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1年04月13日
文件下载: 交易文件.doc 交易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