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
为持续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拟开展第三轮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工程造价咨询,并在渝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满一年(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本地及市外入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对企业在渝从事造价工作的注册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信用信息作联动记录。
二、信息采集时间范围
优良信用、执业质量一般评价采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信息;不良信用、执业质量重点评价采集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上传成果文件。 未在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管理系统(http://183.66.171.80:8092/)注册的企业,应及时注册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应于8月31日前,通过信用管理系统报送2023年度编制的成果文件,作为第三轮信用评价成果文件报送数量排名及执业质量评价抽检的依据,逾期上报的不纳入成果文件数量排名。请各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补报,避免出现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上报困难等问题。
(二)做好参评准备工作。本次信用评价时间、程序及有关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各企业可先按《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准备评价资料,待正式通知发布后,按要求报送信用信息及相关资料。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成果文件报送事宜。联系人:杨家梅,023-63661431;吕静,023-63672046;李现峰,023-63537903。
(二)咨询信用管理系统使用及其他事宜。联系人:舒霜洁,023-63673008;曾泳杰,023-63672039。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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