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桥北社区周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项目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桥北社区周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2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陈家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陈家桥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1 建设地点:陈家桥街道桥北社区周边。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整治环境占地面积约3642.21平方米。小区内房屋外墙砖脱落进行整治,改造排水系统约300米及空调冷凝水排放约850米、改造立面花砖约5200平方、改造屋面防水约632平方、改造小青瓦檐口雨水沟约74米等工作内容。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57.2万元
2.4 比选范围:具体包括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2 年12 月22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比选申请人可在招标(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 年12 月26 日12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
4.3 比选人应于2022 年12月27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发布澄清。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12月29 日09 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坪坝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比选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陈家桥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陈电路67号 |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龙湖拉特芳斯商业街二街区2栋0823 |
联系人:邓老师 |
联系人:岑老师 |
电 话:023-65633867 |
电 话:023-65360396 |
2022年12 月22日
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桥北社区周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rar 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桥北社区周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rar
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桥北社区周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定稿发.doc 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桥北社区周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定稿发.doc
比选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陈家桥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陈电路67号 |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龙湖拉特芳斯商业街二街区2栋0823 |
联系人: 邓老师 | 联系人:岑老师 |
电 话:023-65633867 | 电 话: 023-65360396 |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比选人 | 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陈家桥街道办事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陈电路67号联系人: 邓老师电话:023-65633867 |
1.1.3 | 比选代理机构 | 名称: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龙湖拉特芳斯商业街二街区2栋0823 联系人:岑老师 电话: 023-65360396 |
1.1.4 | 项目名称 | 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桥北社区周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陈家桥街道桥北社区周边 |
1.1.6 | 建设规模 | 整治环境占地面积约3642.21平方米。小区内房屋外墙砖脱落进行整治,改造排水系统约300米及空调冷凝水排放约850米、改造立面花砖约5200平方、改造屋面防水约632平方、改造小青瓦檐口雨水沟约74米等工作内容。 |
1.2.1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预算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比选范围 | 具体包括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
1.3.2 | 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 | 工期: 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4.11.4.11.4.1 |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工程施工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资格情况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可兼任技术负责人)3.1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做出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比选申请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申请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比选申请)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比选申请,将被否决比选申请;已取得中选候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申请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选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比选申请)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4.其他要求(1)主要管理人员: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中选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选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申请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比选申请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选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特别说明:(1)比选申请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2)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为确保对所有比选申请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比选申请人如果提供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含有电子印章且提供了该地区政府或人社局发布的相关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佐证材料(可不要求为原件,但必须网上能查询文件属实),可视为原件,不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投标有效,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组织,集中踏勘时间:集中踏勘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1 | 分包 | R不允许 |
2.1 | 构成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 |
2.2.1 | 比选申请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比选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
2.2.2 | 比选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比选人应在招标(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竞争性比选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2.2.3 | 比选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 | 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
2.2.4 | 比选申请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比选申请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答疑补遗区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须相应延后竞标截止时间。 |
3.1.1 | 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投标报价 |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2.比选申请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3.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4.比选申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5.(1)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可调整。(2)增值税计税方法由比选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R一般计税法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第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比选人核查,除非比选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7.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8.本工程比选设置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元(大写: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元。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总报价不得超过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工程比选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比选申请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对中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清标。若发现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招标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在工程结算时比选人将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总报价与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9.安全文明施工费:9.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比选申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比选申请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11.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 不调整 12.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13.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 |
3.3.1 | 比选申请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 | 比选申请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口允许 |
3.7.1 |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 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3 | 签名盖章要求 | 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比选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4 | 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 |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光盘)2份,《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电子版形式(光盘)中的经济部分:应包含经济部分全部excel格式预算表格,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无须装订入比选申请文件纸质版中,但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分析表(excel格式)必须刻入光盘中。 |
3.7.5 | 装订要求 | 1、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比选申请函部分、经济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胶装装订成册,投标保函部分(如有)无需装订。2、装订(1)比选申请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鲜章),逐页标注页码。(2)经济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鲜章)。(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 “技术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技术方案”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和倒页,不得显示与比选申请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及与本工程无关内容(面页由比选申请人按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文档格式用A4厚型白纸打印,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其面页的反面以不得显示出单位法人章单位名称为准);《技术方案》文本部分的纸张采用A4白纸,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部分的纸张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比选申请文件《技术方案》部分为零分。(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4)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鲜章),逐页标注页码。 |
4.1.1 |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 1. 比选申请文件袋使用“比选申请函部分”袋、“经济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比选申请文件”大袋。2. 比选申请函部分和电子版形式(光盘)装入“比选申请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3. 经济部分装入“经济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4.本次比选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 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6. “比选申请函部分”、“经济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等小袋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同时“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一个大袋装不下的,可使用多个大袋分册封装。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注:“比选申请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经济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只为方便比选申请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比选申请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 “比选申请文件”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比选人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坪坝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
4.2.3 |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 R否□是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坪坝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5.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检查:比选申请人可对自己的比选申请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完好。6.公布最高限价。 7.随机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及比选申请函部分袋、经济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在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查询、公布所有比选申请人信用情况(若遇特殊情况,可在开标现场或开标当日,采用人工方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的“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核实),汇总并打印所有比选申请人的信用查询结果,并由主持人、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9.比选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10. 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1. 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比选人代表1名,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回避专家除外),共3人组成评标委员会。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R否,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7.2 | 中标公示 | 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
7.3.1 | 履约担保 | 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履约担保的金额: / ;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 /;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方式一: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4)履约担保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
7.4.1 | 签订合同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视为特别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中标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按中标项目金额10‰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并处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 |
8.1 | 重新招标的情形 | 1.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4)执行。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比选。 |
8.2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的比选申请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支付担保 | 不提供 |
10.2 | 项目经理答辩 | 项目经理答辩:□有;R无。 |
10.3 | 异议、投诉处理 | 1.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比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比选申请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陈家桥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23-65633867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65386036 |
10.4 |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 |
10.5 | 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要求 |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7〕13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渝建发〔2020〕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拨付比例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建管〔2021〕211号 )及《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网络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填报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比选申请人中标后,在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在我市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人工费(工资款)支付比例;在项目开工后,为农民工办理平安卡和工资卡,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工资卡,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专户管理网络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
10.6 | 关于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 | 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比选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比选申请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的解释。 |
10.7 | 工程款支付 | 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合格工程量的40%,报送审批后支付合同价款32%;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报送审批后支付合同价款56%,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沙坪坝区审计局审计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7%(最终结算的单价和总价,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
10.8 | 其他 | 1.严格执行“四同步、四到场”工作机制。根据《关于从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沙府办发〔2022〕21号)要求,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须同步到场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对不按规定到场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督查通报,并按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因主要管理人员到场履职不到位受到行政处罚的施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工作。2.注意事项:因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办公场所与重庆一中有共用区域。为配合重庆一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进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须出示72小时抗原(可上传结果的抗原)检测阴性证明。 |
序号 | 比选申请人 | 密封情况 | 比选申请总报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 质量目标 | 工期 | 项目经理 | 备注 | 签名 |
最高限价 | |||||||||
最高限价的85% | [提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 |
序号 | 比选申请人 | 金额(元) | 递交时间 | 备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比选申请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比选申请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比选申请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资质等级高者优先原则排序,资质等级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选取原则排序。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函签名盖章 | 比选申请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竞争性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 第八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总报价 | 1.比选申请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2.比选申请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暂定金额 | 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R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比选申请人承诺满足以下内容: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技术部分 25分;2.比选申请总报价70分;3.其它因素5分。 | ||||
2.2.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术方案评审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4 分 编制要点: 内容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语言简明、准确、规范。 | ||
2.2.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术方案评审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4 分 编制要点: 施工总体布置合理,图示清晰、相互干扰小,满足施工条件要求。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 | ||
2.2.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术方案评审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4 分 编制要点: 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案、措施先进、合理、可靠。 | ||
2.2.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术方案评审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4 分 编制要点: 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可行,施工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科学合理、措施可行。 | ||
2.2.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术方案评审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 3 分 编制要点: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方案、措施先进、合理、可靠。 | ||
2.2.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术方案评审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3 分 编制要点: 总计划满足竞争性文件要求,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科学、可靠。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合理、控制性项目安排得当,工程进度补救措施可行,能保证在比选人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 | ||
2.2.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术方案评审 | 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 | 3 分 编制要点: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等,类型、型号、数量、质量等满足施工及工期需要的程度。 | ||
2.2.3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比选申请总报价 | 比选申请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下浮10%(即最高限价*90%)的其比选申请报价得0分,且不参与评审基准价的计算。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的比选申请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
2.2.4(1) | 偏差率 | 比选申请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比选申请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 评标程序 |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比选申请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比选申请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2)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比选申请总报价进行评分。5.对技术部分、比选申请总报价得分、其他因素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比选申请人为中标候选人。 | ||||
3.2.1(1) | 技术部分得分(A)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不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术方案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技术部分单独评分,取各位成员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比选申请人技术方案得分。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1) | 技术部分得分(A)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
3.2.1(1) | 技术部分得分(A)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
3.2.1(1) | 技术部分得分(A)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
3.2.1(1) | 技术部分得分(A)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
3.2.1(1) | 技术部分得分(A)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 |||
3.2.1(1) | 技术部分得分(A) | 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
3.2.1(2) | 投标报价得分(B) | 比选申请总报价 | 设置允许偏差范围的,比选申请总报价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外的,得零分;不设置允许偏差范围或比选申请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70 分。在此基础上,比选申请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4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比选申请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3) | 其他因素(C) | 其他因素 | 比选申请人资质管理部门属项目所在辖区管理的企业(注:提供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含“企业名称”和“管理部门”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人章):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受罚黑名单,此项得3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及3个网页截图;②获得2019年、2020年、2021年度重庆市沙坪坝区建筑业联合会颁发的任意一个年度的先进企业(沙建联发[2020] 10号、沙建联发[2021]4号、沙建联发[2022]3号)加分,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 |||
3.2.3 | 比选申请人得分 | 比选申请人得分=A+B+C |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资格评审 | A-1比选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1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A-2比选申请人的财务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
资格评审 | A-3比选申请人的业绩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
资格评审 | A-4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A-5比选申请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A-6比选申请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A-7若有联合体投标人,则:(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
形式评审 | A-8比选申请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9比选申请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10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11比选申请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13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竞争性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14第八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 | |
形式评审 | A-15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6比选申请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7比选申请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8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9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20工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21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22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23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
响应性评审 | A-24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
响应性评审 | A-25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比选申请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
响应性评审 | A-26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承诺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27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28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比选申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其他 | 比选文件要求的其它应予废标的情形。 |
文件名称 | 套数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 |
小计: |
事件类型 | 违约金额 |
较大事故 | 签约合同价的0.5‰ |
重大事故 | 签约合同价的2‰ |
特别重大事故 | 签约合同价的4‰ |
工程名称: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我单位负责承建的(工程名称)无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贵单位先期支付我单位的工程款已优先用于支付了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全部按时足额进行了发放,请贵单位予以审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加盖项目章): | |
监理单位意见: | 总监签名并加盖项目章: |
工程部项目负责人意见: | 项目负责人签名: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期 | 1.1.4.3 | ||
2 | 分包 | 3.5 | ||
3 | 工程质量 | 5.1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 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工种 | |||||||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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