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长江航道宜昌应急抢险打捞基地建设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施工(HBSJ-202011SY-016002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672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011sy-016002001
预算金额6726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文军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毅027-872735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22
公告正文

【湖北省中心】长江航道宜昌应急抢险打捞基地建设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施工(HBSJ-202011SY-016002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已截止]

发布时间:2021-09-29 13:59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江航道宜昌应急抢险打捞基地建设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施工(HBSJ-202011SY-016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011SY-016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航道宜昌应急抢险打捞基地建设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函[2020]8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招标人为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工建筑物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长江三峡库区坝上右岸银杏沱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峡大坝上游约6.5公里右岸的银杏沱。陆域用地面积16497.65平方米,新建抢险打捞工作船码头1座,布置1个泊位,新建配套用房、救援物资及设备仓库、变电所、门房和消防泵房等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设堆场2737平方米,相应建设码头接岸设施及工艺设备,配套建设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等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水工建筑物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01
合同估算价:6726.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件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务网(cjhy.mot.gov.cn)、长江航道局(www.cjhdj.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水运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洞庭街48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14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林文军、吴振宇
联系人:
程毅、王爽涛、龙琳、杨洵
电话:
027-82763682
电话:
027-8727353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09月29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原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甲级(原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8-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8月至今)至少有一项5000万元以上内河水运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注:1、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在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2、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应填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须中标通知书、附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各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指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工程内容及指标,则需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技术负责人

1

港口与航道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1、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最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交工验收证书,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还应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专业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水运工程测量工作。

质检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水运工程质检工作。

专职安全员

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