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湖市公安局数字警务研发中心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湖市公安局数字警务研发中心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市公安局内。
本次招标范围为平湖市公安局数字警务研发中心装修工程约275平方地面含拆除、地面铺设、墙面装饰板、吊顶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420034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DB 33/1116-2015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30人及以上。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复印件。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复印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3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1030190271@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 3 月 20 日。招标人将于2024年 3 月 21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月25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14楼开标室(嘉兴建新平湖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6000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湖市支行
开户账号:33001637335056001201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2024年 3 月 18 日
本招标项目 平湖市公安局数字警务研发中心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市公安局内。
本次招标范围为平湖市公安局数字警务研发中心装修工程约275平方地面含拆除、地面铺设、墙面装饰板、吊顶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420034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DB 33/1116-2015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30人及以上。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复印件。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复印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3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1030190271@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 3 月 20 日。招标人将于2024年 3 月 21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月25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14楼开标室(嘉兴建新平湖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6000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湖市支行
开户账号:33001637335056001201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66号 |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幢1单元14楼(嘉兴建新平湖分公司) |
邮 编: 314200 | 邮 编:314200 |
联 系 人: 唐先生 | 联 系 人:马女士 |
电 话: 0573-85017480 | 电 话:0573-85073363 |
传 真: | 传 真:0573-8507336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2024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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