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悟县公安局电动车、斗式轻卡转运车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金额
37.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8万元
招标公司大悟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周双林
招标代理机构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3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悟县公安局电动车、斗式轻卡转运车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大悟县公安局电动车、斗式轻卡转运车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依据大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大悟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 (悟财采字[2017]175号)要求,大悟县公安局对大悟县公安局电动车、斗式轻卡转运

车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公告如下:

采购人

大悟县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

大悟县公安局电动车、斗式轻卡转运车采购项目

预算价

37.8万元

联系人

周双林

联系方式

18995707127

采购人地址

大悟县城关镇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电动车41辆、电动车4-53辆、斗式轻卡转运车2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大悟县公安局电动车、斗式轻卡转运车采购项目于2017421日下午3点进行了询价采购,在评标期间,合格供应商只有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不足3家,故废标。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第43条规定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鄂政办【201673号),经大悟县人民政府同意,变更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电动车4座:长**3660*1650*1450mm;电动车4-5座:长**3110*1600*1900mm;斗式轻卡转运车:大容量深循环铅酸电池(免维护)6V×12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段凡

大悟县城乡建设局

高级工程师

夏宗华

大悟县公路局

工程师

周双林

大悟县公安局

工程师

拟成交价格

37.8万元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

采购监管机构地址:大悟县城关镇泉水路

联系电话:07127225890

采购代理机构: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12721557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