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临聘人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81.8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42019000007
预算金额81.89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女士028-85179390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8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临聘人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临聘人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1900000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17 16:53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崇州市西河大道东段28号,联系方式:彭老师,1801057988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一栋一单元新希望国际A座20楼2003号,联系方式:聂女士,028-85179390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聂女士,电话:028-85179390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承诺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1-18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1-24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②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③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磋商资格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20楼2003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15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20楼2003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1-28 10:15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1-28 10:45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20楼2003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1-28 10:45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20楼2003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15000元。 交款方式: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含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等)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交时请注明项目名称简写。 收款单位: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棕北支行。 银行账号:4402 0221 0910 0101 388。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5日17:00(非保函方式,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函方式,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函时间为准)。 退还方式:原渠道退还。 咨询电话:028-85179390。 |
预算金额(元) | 8189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社会服务 |
行业划分 | S9123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1.1负责公安局内的财产、人员的24小时安全守护。维护政府内的公共秩序,包括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监视、巡逻,车辆停放。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政府及周边的公共秩序;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认真检查政府内、外的安全防范设施,发现隐患,按照相关预案立即采取紧急防卫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扩大,并报告采购人,负责协助予以处置。 1.2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负责维持政府内及大门门口外的交通秩序,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车主和政府工作人员。 1.3公安局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的24小时职守。每班在交接班时必须严格进行清点、交接。如保安发现损坏、丢失,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及业主方主管人员。对于搬运出本服务区域内的物品必须严格按照《物品进出管理规定》操作。 1.4在业主的指导下,负责公安局内全体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按不同区域、人员不同,实施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以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治安,保证各功能区域正常的秩序;预防抢劫、人身伤害、偷盗、火灾等事案件的发生;预防发生重大灾害伤亡事故; 1.5在业主的指导下,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1.6在业主的指导下,负责管理区域外围交通疏导、交安设施清理等工作;指挥车辆按规定进出管理区域;指导车辆按规定停放在规定停车位;对运送货物车辆的停放、装卸货物等实施管理;对非机动车辆停放负责管理; 1.7在业主的指导下,对管理区域的治安状况、环境秩序负责; 1.8配合业主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工作;保安人员定时培训; 1.9 在业主的指导下,负责车管、违章处理、事故、档案、后勤等岗位咨询、服务性等工作; 1.10完成业主指派的其他临时工作。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81.89万元/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本项目政府采购最高限价:81.89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2.崇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2313883; 3.计划号(2019)0001号。4.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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