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173522
预算金额1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汉才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茂名市祥和中学附属小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茂名市祥和中学附属小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73522 (三)预算金额:1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一、聘用法律顾问甲方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阮传 欣(以下简称“乙方律师”)担任本学校的法律顾 问,从2024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止。学 校法律顾问律师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履行职 责。二、服务范围和方式(一)服务范围。学校 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 .为学校治理提供 法律意见。对甲方重大行政行为、重大决策事项 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 议;参与草拟、修改、审改、审查甲方对外联系 活动中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为 甲方制定规范性文件、重要的规章制度提供法律 意见或建议,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2.接受法律咨询,为学校、学生、教职工提供法 律帮助。帮助甲方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 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 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乙为应酌情予以优惠收费)。为甲方的学生提供 必要的法律帮助,协助教职员工、学生维护自身 合法权益; 3 .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指导举办模拟法 庭等方式,向教职员工、学生普及日常法律知 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对教师和 -第1一、聘用法律顾问甲方聘 请乙方指派的律师阮传欣(以下简称“乙方律师”)担任本学校的法律顾问,从2024年5月28日至 2025年5月27日止。学校 法律顾问律师应按照本合 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服务范围。学校法 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1 .为学校治理提供法律 意见。对甲方重大行政行 为、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 风险进行评估论证,提出 法律意见或建议;参与草 拟、修改、审改、审查甲 方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 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 或建议;为甲方制定规范 性文件、重要的规章制度 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推 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 作。 2 .接受法律咨询,为学校、学生、教职工提 供法律帮助。帮助甲方审 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 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 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 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 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乙 为应酌情予以优惠收 费)。为甲方的学生提供 必要的法律帮助,协助教 职员工、学生维护自身合 法权益; 3 .开展法治宣 传,普及法律常识。通过 举办法制讲座、以案释 法、指导举办模拟法庭等 方式,向教职员工、学生 普及日常法律知识,提高 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法治 宣传教育,促使教师和学 生逐步养成知法守法和依 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4 . 页-
1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促使教师和学生逐步养成 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4 .参与法律 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协助困难学生申 请法律援助;受甲方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甲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5.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学校 有关法律问题的谈判、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法律 纠纷、教学事故等,为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提 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 题。 6 .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合法 权益。应甲方要求,帮助甲方起草、审查民事合 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 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乙 方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7 .双方自行约定的 其他事项(二)学校顾问律师的服务方式和要求 1 .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等方式,定期或 不定期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 .每个学期 至少为甲方提供1次法制讲座或以案释法活动。 3.对可能影响甲方稳定或涉及甲方、教职工、学 生的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 出法律意见。 4 .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接受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核。三、学校法律 顾问费用 1 .法律顾问服务费每年壹万元 (¥10000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 天内支付乙方,开户名称:广东海日律师事务 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 双山支行,帐号:44588901040000043,行 号:103592058895。 2 .学校顾问律师代理甲 方的各类谈判、诉讼、非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 动,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按收费标准优惠收 取。参与法律援助,维护弱势 群体合法权益。协助困难 学生申请法律援助;受甲 方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 派,为甲方辖区内符合条 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5 .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 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学校 有关法律问题的谈判、调 解涉及学校的重大法律纠 纷、教学事故等,为化解 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提供法 律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法 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6 .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 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应甲 方要求,帮助甲方起草、审查民事合同、接受委托 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 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 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 用,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 收费)。 7 .双方自行约 定的其他事项(二)学校 顾问律师的服务方式和要 求 1 .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等方式,定期 或不定期为甲方提供法律 顾问服务。 2 .每个学期 至少为甲方提供1次法制讲 座或以案释法活动。 3 .对可能影响甲方稳定或涉 及甲方、教职工、学生的 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 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 意见。 4 .按照要求填写 工作日志,接受当地教育 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核。三、学校法律顾问费用 1.法律顾问服务费每年壹 万元(¥10000元),由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十天内支付乙方,开户名 称:广东海日律师事务 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双 山支行,帐号: 44588901040000043,行号:103592058895。2 .学校顾问律师代理甲 方的各类谈判、诉讼、非 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按 收费标准优惠收取。110,0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5月28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一、聘用法律顾问甲方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阮传欣(以下简称“乙方律师”)担任本学校的法律顾问,从2024年5月 28日至2025年5月27日止。学校法律顾问律师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二、服务范围和方式(一)服务范围。学校法律顾 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 .为学校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对甲方重大行政行为、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 建议;参与草拟、修改、审改、审查甲方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为甲方制定规范性文件、重要的规章 制度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2 .接受法律咨询,为学校、学生、教职工提供法律帮助。帮助甲方审查 -第2页- 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乙为应酌情 予以优惠收费)。为甲方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协助教职员工、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指导举办模拟法庭等方式,向教职员工、学生普及日常法律知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 对教师和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促使教师和学生逐步养成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4 .参与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 益。协助困难学生申请法律援助;受甲方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甲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5 .为重大矛盾纠 纷调处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学校有关法律问题的谈判、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法律纠纷、教学事故等,为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提供法 律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6 .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应甲方要求,帮助甲方起草、审查民 事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7 .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事项(二)学校顾问律师的服务方式和要求 1 .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提供 法律顾问服务。 2 .每个学期至少为甲方提供1次法制讲座或以案释法活动。 3 .对可能影响甲方稳定或涉及甲方、教职工、学生的 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 4 .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核。三、学 校法律顾问费用 1 .法律顾问服务费每年壹万元(¥10000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支付乙方,开户名称:广东海日 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双山支行,帐号:44588901040000043,行号:103592058895。 2.学校顾问律师代理甲方的各类谈判、诉讼、非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按收费标准优惠收取。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汉才 18027762008 采购单位:茂名市祥和中学附属小学 2024年05月28日 -第3页-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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