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田地区洛浦县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0.0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by-2024lpxcg-004号
预算金额50.05万元
招标联系人-0903-662205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林钰0903-202532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和田地区洛浦县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10月10日 19: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洛浦县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洛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9:4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50.0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林钰
项目联系电话0903-2025323
采购单位洛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洛浦县政府大楼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3-662205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03-2025323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洛浦县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BY-2024LPXCG-004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洛浦县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00500 

    最高限价(元):500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购置医疗设备158台(套),(心电图机50台、制氧机50台、观片灯50台、乡村医生巡诊包8套),发放至项目指定的50个村卫生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后的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洛浦县政府大楼6楼

联系方式:0903-6622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联系方式:0903-2025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林钰

电 话:0903-2025323







附件信息:

  •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69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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