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疗废物转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fzc-2024-b-0433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1301131262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疗废物转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FZC-2024-B-043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疗废物转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疗废物转运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疗废物转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医疗废物转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 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 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 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3.供应商需符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录 的通知》津环固(2024)45号文件。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医疗费用HWO1)。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疗废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填表发售领取。4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安阳道与迎贤路交口底商超凡胜图文快印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安阳道与迎贤路交口底商超凡胜图文快印二楼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蔡路159号 联系人:/ 电 话:022-671271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联系人: 杨工 电 话: 13011312624 电子邮件: 22706898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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