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检测机构参与报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一、询价组织单位:
1.询价组织单位: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
2.询价组织单位地址: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30号
3.询价组织联系人:沙女士(联系电话:0531-82423797,18678889633)
二、采购项目及内容:
1.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消杀产品、洗涤产品、驱蚊花露水产品检验。
2.采购内容:见附件一
3.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4.资金来源:单位成本。
5.采购依据: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暨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6.项目编号:HBE2023W0001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参加报名、报价。
2.报价时间:2023年6月18日~2023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00-16:30)。
3.报价为不含税价。
4.供应商未在国铁采购平台报名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六、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日常不良行为暂停期内的(产品)供应服务商;被济南局集团公司初步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服务商。
七、服务要求:
1.所提供的检测服务必须符合采购内容要求。
2.提供的检测服务过程中,检测服务应在收到样品后双方合同约定的检验周期内完成,及时邮寄纸质版检测报告并提供电子版报告,检测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可靠。
3.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款。
八、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报价方式:报价人将询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见下方)加盖公章并密封后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以EMS或顺丰快递送达(推荐送达方式),或者当面送达采购人,询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在询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出现破损(密封不完整)将被视为无效。
2.报价文件明细:
(1)询价单(按附件一表格方式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含证书附表)复印件
(3)“信用中国”平台信用报告;
(4)一般纳税人证明,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鲜章);
(5)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6)本公告“报价人资格要求”第8条所规定的承诺书。
(7)报价人检验能力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机构规模、检测人员及设备情况、参与政府部门检测项目情况等资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人:沙女士18678889633
送交或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30号
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50001
九、采购评审:
1.评审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依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询价文件未作规定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七部委联合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并结合项目特点,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中标人将在本平台统一以公示、公告形式进行发布。
4.评审办法:
⑴报价文件有严重缺项的报价无效。
⑵报价超出采购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⑶总报价最低者评定为中标候选人。
⑷最低总报价相等的,检验能力强者列为中标候选人。检验能力依据报价人提供的检验能力简介材料,由采购评审小组评定。
⑸不同产品相同检验项目报价应一致。报价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报价人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
⑹采购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或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
⑺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监督小组对本次询价活动实施监督。
十、采购失效条件:
1.报价截止时间后,询价响应单位不足三家的,确定为采购失效。
2.通过资格审查后不满足三家的,确定为采购失效。
3.资格审查合格达到三家及以上,但报价全部超过预算价的,确定为采购失效。
十一、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同意询价公告的相关要求。
十二、公告期自2023年6月13日09时00分起2023年6月23日16时30分止。
附件一:
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项目询价单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检测机构参与报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一、询价组织单位:
1.询价组织单位: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
2.询价组织单位地址: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30号
3.询价组织联系人:沙女士(联系电话:0531-82423797,18678889633)
二、采购项目及内容:
1.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消杀产品、洗涤产品、驱蚊花露水产品检验。
2.采购内容:见附件一
3.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4.资金来源:单位成本。
5.采购依据: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暨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6.项目编号:HBE2023W0001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 | 检测机构要求 |
产品检验 | 1.报价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实施时间) 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含证书附表);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实施时间)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含证书附表),并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名称)”的形式作为报价人参与报价; 2.报价人具有能全部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 3.报价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与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管辖单位未发生过法律纠纷或诉讼,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报价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4.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其所服务项目不在国铁集团、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报价; 8.报价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报价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参加报名、报价。
2.报价时间:2023年6月18日~2023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00-16:30)。
3.报价为不含税价。
4.供应商未在国铁采购平台报名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六、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日常不良行为暂停期内的(产品)供应服务商;被济南局集团公司初步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服务商。
七、服务要求:
1.所提供的检测服务必须符合采购内容要求。
2.提供的检测服务过程中,检测服务应在收到样品后双方合同约定的检验周期内完成,及时邮寄纸质版检测报告并提供电子版报告,检测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可靠。
3.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款。
八、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报价方式:报价人将询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见下方)加盖公章并密封后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以EMS或顺丰快递送达(推荐送达方式),或者当面送达采购人,询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在询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出现破损(密封不完整)将被视为无效。
2.报价文件明细:
(1)询价单(按附件一表格方式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含证书附表)复印件
(3)“信用中国”平台信用报告;
(4)一般纳税人证明,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鲜章);
(5)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6)本公告“报价人资格要求”第8条所规定的承诺书。
(7)报价人检验能力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机构规模、检测人员及设备情况、参与政府部门检测项目情况等资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人:沙女士18678889633
送交或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30号
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50001
九、采购评审:
1.评审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依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询价文件未作规定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七部委联合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并结合项目特点,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中标人将在本平台统一以公示、公告形式进行发布。
4.评审办法:
⑴报价文件有严重缺项的报价无效。
⑵报价超出采购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⑶总报价最低者评定为中标候选人。
⑷最低总报价相等的,检验能力强者列为中标候选人。检验能力依据报价人提供的检验能力简介材料,由采购评审小组评定。
⑸不同产品相同检验项目报价应一致。报价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报价人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
⑹采购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或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
⑺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监督小组对本次询价活动实施监督。
十、采购失效条件:
1.报价截止时间后,询价响应单位不足三家的,确定为采购失效。
2.通过资格审查后不满足三家的,确定为采购失效。
3.资格审查合格达到三家及以上,但报价全部超过预算价的,确定为采购失效。
十一、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同意询价公告的相关要求。
十二、公告期自2023年6月13日09时00分起2023年6月23日16时30分止。
附件一:
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项目询价单
品类 | 测试项目 | 测试方法 | 检测不含税单价(元) | 预计检测数量 | 不含税价格小计(元) | 测试周期 (工作日) | 备注 | |
免洗手消毒凝胶(型检) | 甲醇 | 《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版) | | 4 | | | | |
pH | 《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版) | | ||||||
乙醇含量 | 《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版) |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版) |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
免洗手消毒凝胶(常规检) | pH | 《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 | | 40 | | | | |
乙醇含量 | 《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 |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 |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
抑菌洗手液(型检) | 外观,香气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 | 2 | | | | |
总活性物含量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 | ||||||
pH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 | ||||||
苯氧乙醇含量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 | ||||||
菌落总数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
抑菌洗手液(常规检) | pH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 | 10 | | | | |
苯氧乙醇含量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 | ||||||
菌落总数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
驱蚊花露水(型检) | 色泽稳定性 | QB/T4147-2019 《驱蚊花露水》 | | 2 | | | 本项目检验报告至少需检验机构章 | |
低温稳定性、热贮稳定性 | QB/T4147-2019 《驱蚊花露水》 | | ||||||
有效成分含量(驱蚊酯) | QB/T4147-2019 《驱蚊花露水》 | | ||||||
甲醇 | QB/T4147-2019 《驱蚊花露水》 | | ||||||
pH | QB/T4147-2019 《驱蚊花露水》 | | ||||||
二噁烷 | QB/T4147-2019 《驱蚊花露水》 |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QB/T4147-2019 《驱蚊花露水》 |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
洗衣粉(无磷型)(型检) | 外观 | 按GB/T 13171.2-2022测定 | | 8 | | | 执行标准GB/T 13171.1-2022 | |
表观密度 | 按GB/T 13173-2021第十三章测定。 | | ||||||
总活性物质量分数 | 按GB/T 13173-2021测定。 | | ||||||
总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 | 按GB/T 13173-2021第六章测定。 | | ||||||
游离碱含量 | 按GB/T 13173-2021第二十章测定。 | | ||||||
pH | 按GB/T 6368规定 | | ||||||
规定污布的去污力 | 按GB/T 13174 规定 | | ||||||
净含量 | 按JJF 1070-2005规定进行。附录B、附录C1 | | ||||||
洗衣液(型检) | 外观 | 按QB/T 1224-2012规定 | | 12 | | | 执行标准QB/T 1224-2012 | |
气味 | 按QB/T 1224-2012规定 | | ||||||
稳定性 | 按QB/T 1224-2012规定 | | ||||||
总活性物 | 按GB/T 13173-2021测定。 | | ||||||
pH | 按GB/T 6368规定进行。 | | ||||||
总五氧化二磷 | 按GB/T 13173-2021第六章测定。 | | ||||||
去污力 | 按GB/T 13174规定进行 | | ||||||
净含量 | 按JJF 1070-2005规定进行。附录B、附录D | | ||||||
洗衣皂I型(型检) | 包装外观 | 按QB/T 2486-2008规定 | | 6 | | | 执行标准QB/T 2486-2008 | |
皂体外观 | 按QB/T 2486-2008规定 | | ||||||
气味 | 按QB/T 2486-2008规定 | | ||||||
干钠皂 | 按QB/T 2623.3-2003测定。 | | ||||||
按QB/T 2485-2008 香皂 中附录B测定。 | | |||||||
乙醇不溶物 | 按QB/T 2623.5-2003测定。 | | ||||||
发泡力 | 按GB/T 7462-1994的规定 | | ||||||
氯化物 | 按QB/T 2623.6-2003测定。 | | ||||||
游离苛性碱 | 按QB/T 2623.1-2003测定。 | | ||||||
总五氧化二磷 | 按QB/T 2623.8-2003测定。 | | ||||||
定量包装 | 按JJF 1070-2005规定进行。附录B、附录C | | ||||||
洗衣皂粉WL-Ⅰ级(型检) | 外观 | 按QB/T 2387-2008测定。 | | 4 | | | 执行标准QB/T 2387-2008 | |
色泽 | 按QB/T 2387-2008测定。 | | ||||||
气味 | 按QB/T 2387-2008测定。 | | ||||||
pH | 按GB/T 6368规定 | | ||||||
游离碱 | 按 GB/T 13171—2004中附录B测定。 | | ||||||
总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 | 按GB/T 13173-2021测定。 | | ||||||
磷酸盐 | 按GB/T 13171-2004中附录A测定。 | | ||||||
表观密度 | 按GB/T 13173-2021测定。 | | ||||||
总活性物 | 按GB/T 13173-2021测定。 | | ||||||
水分和挥发物 | 按QB/T 2116-2006中5.4测定。 | | ||||||
去污力 | 按 GB/T 13174-2003测定。 | | ||||||
净含量 | 净含量的检验按JJF 1070-2005的规定进行。附录B、附录C | | ||||||
香皂Ⅱ型(型检) | 包装外观 | 按QB/T 2485-2008测定。 | | 4 | | | 执行标准QB/T 2485-2008 | |
皂体外观 | 按QB/T 2485-2008测定。 | | ||||||
气味 | 按QB/T 2485-2008测定。 | | ||||||
总有效物 | 按QB/T 2487-2008附录A测定。 | | ||||||
水分和挥发物 | 按QB/T 2623.4-2003测定。 | | ||||||
总游离碱 | 按QB/T 2623.2测定。 | | ||||||
游离苛性碱 | 按QB/T 2623.1测定。 | | ||||||
氯化物 | 按QB/T 2623.6-2003测定。 | | ||||||
总五氧化二磷 | 按QB/T 2623.8-2003测定。 | | ||||||
定量包装 | 按JJF 1070-2005规定进行。附录B、附录C | | ||||||
洗衣凝珠(型检) | 外 观 | 按QB/T 5658-2021测定。 | | 2 | | | 执行标准QB/T 5658-2021 | |
稳定性(耐热) | 按QB/T 5658-2021测定。 | | ||||||
稳定性(耐寒) | 按QB/T 5658-2021测定。 | | ||||||
稳定性(耐干) | 按QB/T 5658-2021测定。 | | ||||||
稳定性(耐湿) | 按QB/T 5658-2021测定。 | | ||||||
pH | 按GB/T6368规定。 | | ||||||
总五氧化二磷 | 按GB/T 13173规定。 | | ||||||
规定污布的去污力 | 按GB/T 13174规定。 | | ||||||
破膜速度 | 按QB/T 5658-2021测定。 | | ||||||
耐压力 | 按QB/T 5658-2021测定。 | | ||||||
净含量 | 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检测。 | | ||||||
海盐多功能皂(型检) | 外观 | 按Q/HBR 0005S-2022 测定。 | | 2 | | | 执行标准Q/HBR 0005S-2022(企标) | |
香气 | 按Q/HBR 0005S-2022 测定。 | | ||||||
耐热 | 按Q/HBR 0005S-2022 测定。 | | ||||||
耐寒 | 按Q/HBR 0005S-2022 测定。 | | ||||||
pH(25℃) | 按GB/T 13531.1测定。 | | ||||||
泡沫(40℃)/mm | 按GB/T 13173测定。 | | ||||||
有效物含量 | 按QB/T 2487-2008附录A测定。 | | ||||||
水分和挥发物 | 按QB/T 2623.4测定。 | | ||||||
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 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 绿假单胞菌) |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测定。 |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测定。 | | ||||||
净含量 | 按JJF 1070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 | ||||||
二噁烷 |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测定。 | | ||||||
预估合计不含税总价(元) | | 税率(%) | | 预估合计含税总价(元) | |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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