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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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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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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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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6月5日12:00
柘荣县自然资源局里坑里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柘荣矿拍公告〔20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原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福建省矿业权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福建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福建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柘荣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公开拍卖出让柘荣县里坑里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项目简介
该矿区行政区划隶属柘荣县东源乡东源村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19°54′20″-119°54′39″,北纬27°11′42″-27°11′57″。矿区有简易公路到达,距柘荣城关公路里程约6km,交通便利。此次拟开采矿点矿区范围由以下4个拐点坐标圈定(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J1 :3009552.641,40491021.311;
J2 :3009612.641,40491120.311;
J3 :3009445.641,40491221.311;
J4 :3009385.641,40491122.311;
面积:0.0226平方千米,开采标高:790-887米。
该矿区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凝灰岩,拟开采矿区范围内建筑用凝灰岩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71.06万立方米,矿山设计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5年。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竞买人应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不接受列入原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企业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 拍卖出让。
(二)拍卖时间: 2019 年6月6日上午10:30
(三)拍卖地点: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大厅。
四、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报名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
竞买人向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提交相应的资料,领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
(二)报名时间
2019 年5月9日 -6月5日12 :00(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三)报名地点
柘荣县柳城西路2号408室,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四)报名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相应材料书面报名申请,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
(五)资料要求
1. 矿业权竞买申请表;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签字交验原件);
3. 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委托书办理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4. 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五、竞买资格的确认
竞买人应当认真参阅拍卖出让文件资料。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一旦竞买人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视为接受本次矿业权拍卖出让的公告、出让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竞买人予以资格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少于三人的,则依照相关规定停止本次矿业权拍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达到拍卖要求的,由柘荣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通知竞买人。
六、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
(一)拍卖起始价为 80万元(本次拍卖不设定底价)。
(二)增价幅度为第一次 2万元,其后根据拍卖现场情况由拍卖师确定。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9 年6月5日 12 点前(以款到指定的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
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16万元 ,竞买人应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户 名: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061010010010000074824
开户行:柘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三)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拍卖结束后,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由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不计息退回。 竞 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合同》签约保证金,待《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完成后,接出让人函告后,由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不计息退。
九、风险提示
矿山投资属高风险投资,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周知以下提示:
(一)出让方所提供的有关矿区资源情况仅供参考,出让方对此不作任何承诺,竞买人要到现场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二)因受法律法规、相关规划、产业政策调整及其他因素等影响(包括林地审核审批,环评审批,安全 生产三同时 ,电力规划、旅游规划,与当地群众征地 迁坟 、林业及农作物的补偿等因素),致使未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或已办理采矿证但无法开采的,出让人不予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以及受矿区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纠纷问题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十、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告期内若对拟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柘荣县自然资源局(以公告期内收到为准)。对公告期间反馈有异议的信息,县自然资源局和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二)竞买人需到实地考察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察看,费用自理。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闽价通告〔2018〕2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各向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缴纳50%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四)竞得人应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一次性缴存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未缴,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采矿权获批满1年,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领取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自行废止。
(五)该矿区为已开发矿区,经宁德市国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原矿山可再利用生产设备、生产产地、办公楼等资产进行评估,截止至2019年3月,评估价为255.8651万元,竞得人除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外,还需按照资产评估价格购买原采矿权人经评估的资产,并向宁德市国信评估有限公司支付资产评估费用2.3万元, 支付公告费用1.28万元 。原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由拍卖产生的新业主结合新编《里坑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先治理,后开采。其它临时用地、道路使用、林地使用以及地面附着物补偿等由竞得人依有关规定自行与其他相关权利人协调解决,并依法依规到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办理临时用地、用林等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柘荣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3-8380787 联系人:袁先生
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3-6190687
联系人:小黄
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3-8350818
0591-87534343
联系人:黄小姐
柘荣县自然资源局
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2019 年5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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