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丽阳枢纽交通桥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邀请函
致:(各供应商)
经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为满足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需要,需对本项目丽阳枢纽交通桥工程专业分包进行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现邀请贵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 本项目名称
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丽阳枢纽交通桥工程专业分包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本项目采购人
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3 项目概况
昌江航道提升工程起点位于上饶市鄱阳县姚公渡大桥,终点为景德镇市吕蒙大桥下游 0.5 公里处。建设规模:航道提升总长度 77 公里,拆除已有枢纽 2 座,新建航运枢纽 1 座;拆除桥梁 5 座,重建桥梁 4 座;新建航标、缆线、航道管理、智慧化等配套工程和库区防护、生态修复等其他工程,本标段承建范围为航运枢纽工程、航道整治工程等配套工程施工。丽阳枢纽交通桥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其他工程等(详见本采购项目施工图纸),所有与之相关的人员及设备进退场、施工准备、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工程照管、工程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其中,详见采购清单。
1.4 本项目地点
右岸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丽阳镇,左岸位于昌江区鲇鱼山镇。
1.5本项目计划施工期
计划施工期:暂定3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实际批准开工之日起计算。
序号 |
工程部位 |
时间节点计划 |
第一阶段 |
右岸引道 |
2024年12月完成 |
1-7跨下部结构(包括桩基、系梁、立柱、盖梁、支座垫石等 |
2025年1月完成 |
|
第二阶段 |
1-22跨桥梁上部结构施工(其中梁板的架设要服从枢纽施工的安排) |
2025年9月完成 |
第三阶段 |
23-40跨桥梁的上下部结构及左岸桥头引道(其中梁板的架设要服从枢纽施工的安排) |
2027年10月完成 |
根据工程施工安排,须多次进退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相关费用。
1.6合同包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划分 1 个合同包,采购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见附件一:采购清单。
1.7限价
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13908841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玖拾万零捌仟捌佰肆拾壹元整),含增值税税率:9%。
1.8评审办法
合理低价法。
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最低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信誉要求详见附表一~附表四。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竞争公正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资格。
2.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资格。
3.确认
请贵公司收到本项目采购邀请后认真仔细阅读采购内容,并于2024年11月22日17:00前在交易平台中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确认格式见本章附件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以供应商回复到达交易平台时间为准)回复视为不参与本次采购。
根据供应商对邀请函的回复,确认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名单。交易平台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发送短信通知,供应商根据短信通知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采购人将根据回复结果,按照《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库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采购邀请函的规定回复参与本项目后,在江西省港口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s://jxgkjtdzjy.etrading.cn/)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具体操作详见“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供应商登录网站在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https://jxgkjtdzjy.etrading.cn/bszn/015002/service_guide.html))。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均不给予经济补偿。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30时(北京时间)。
6.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6.3.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含有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港口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s://jxgkjtdzjy.etrading.cn/),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3.2 如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如有),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经办人将银行保函递交至现场或邮寄送达,现场递交或邮寄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邮寄方式以收件时间为准),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7楼7013室,收件人:英女士,联系电话:0791-86783306。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银行保函,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7.1响应文件的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7.3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使用不见面开标”。下载地址:供应商登录网站在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https://jxgkjtdzjy.etrading.cn/bszn/015002/service_guide.html),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5279129670
邮 箱:593827969@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港航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英女士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7楼7013室
邮 编:330000
电 话:0791-86783306
邮 箱:jxsghzjzx11@163.com
交易平台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280095-5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一 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范围 |
主要工作内容 |
1
|
丽阳枢纽交通桥工程专业分包
|
丽阳枢纽交通桥工程专业分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其他工程,完成施工图纸所示所有工程内容、人员及设备进退场、施工准备、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工程照管、工程保修等。 |
附件二 确认函
确认函
(采购人):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丽阳枢纽交通桥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邀请函,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受邀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一 资质条件要求(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以下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③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
附表二 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采购邀请函发布前1日,下同),承揽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分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则供应商还须提供能够满足业绩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清单、发包人证明材料等)。 |
附表三 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人员要求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人员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1)执业资格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②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2)建造师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1)职称或职业资格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④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⑤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2)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3 |
专职安全员 |
1 |
(1)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证件注册在有效期内; (2)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附表四 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或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被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在本项目上任职的主要管理人员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发出前1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行为。 7、近三年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8、供应商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在本项目上任职的主要管理人员均未被列入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业(个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