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三十届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知识产权展团展位特装设计搭建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cxd2023-cs132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诺诚鑫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芸莉029-688058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第三十届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知识产权展团展位特装设计搭建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CXD2023-CS13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三十届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知识产权展团展位特装设计搭建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0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省知识产权保
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三十届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知识产权展团展位特装设计搭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三十届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知识产权展团展位特装设计搭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三十届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知识产权展团展位特装设计搭建)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任意一年经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成立后任
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
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至少包含
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
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3、供应商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
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注明联系方
式、所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
鲜章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层2181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1号西安金桥酒店4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1号西安金桥酒店4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采购预算:40.00万元。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
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沣东自贸新天地2A座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89669273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诺诚鑫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层21811室
联系人: 赵芸莉
电 话: 029-68805822
电子邮件:
ncxd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八

j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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