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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冲磁滞回线测量系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JH15KY-1056)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15ky-105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0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单位:军委机关 发布时间: 2023-06-16 15:34:18 截止时间: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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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30616017

项目编号:2023-JH15KY-1056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主要内容

脉冲磁滞回线测量系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3-JH15KY-1057)

一、竞争性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脉冲磁滞回线测量系统

1.2项目编号:2023-JH15KY-1056

1.3采购内容: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交付时限

交付地点

质保期

脉冲磁滞回线测量系统

1

详询采购机构

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

武汉市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二、 投标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里,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④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情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响应、分包或转包。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6日(0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武汉市。(需提前预约采购机构联系人,确认报名相关程序)

(三)申领方式:采取线下报名领取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须递交的资质材料:(请看清楚要求,需按照下列顺序及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1份):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在招标前4个月内(不含招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时需提供),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附件2)

4)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①供应商诚信承诺、②保密承诺、③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④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⑤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⑦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⑧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附件3)

5)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2023年6月1日(含)后的,近3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3年(含上年度),即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特别说明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4)

6)最近一年内(招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欠缴证明不予认可(能体现未欠缴时间区间和月份数量的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5)

7)最近一年内(招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5)

8)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不同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判定;)(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附件6)

因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供应商同时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承诺等影响采购活动的,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我室将报请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招标小组根据招标当天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判定。

四、注意事项: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2.申请人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4.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向采购机构指定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保证金(汇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7-65462120/1816266360

六、纪检监督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7-65461955




附件
_04公告链接下载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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