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江苏公司2023年苏州、无锡、宿迁分公司综合化维护服务集中招标项目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2023年苏州、无锡、宿迁分公司综合化维护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JSZB-2023-13750。
2.2 项目概况:苏州、宿迁分公司终端装维服务,无锡、宿迁分公司综合化维护服务集中资格预审。
2.3 项目实施地域:江苏省3个地市,包括苏州市、无锡市、宿迁市。
2.4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一年 。
2.6 框架协议有效期:本次招标后采用框架+订单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在中标人满足服务质量后评估得分80分(含)以上的基础上,双方无异议可自动续展1年。
2.7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
终端装维:主要工作内容包含电信终端的装、拆、移机、故障查修、主动性维护、延伸服务、智家产品装维以及装维营销服务等工作;
综合化维护: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设备(机房、动力、平台、接入网点等)维护、移动网设备维护、线路维护、政企客户业务维护、小型项目维护等工作。
2.8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含税) |
1 |
标包1 |
代维服务 |
终端装维 |
45123.00 |
2 |
标包2 |
代维服务 |
综合化维护 |
33346.11 |
合计: |
78469.11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9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相关质量标准。
2.10 标包划分情况: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划分为2个标包。标包1:终端装维;标包2:综合化维护。
标包1:终端装维
序号 |
地市 |
代维专业 |
预算约(万元)(含税) |
1 |
苏州 |
终端装维 |
21228.00 |
2 |
宿迁 |
终端装维 |
23895.00 |
合计 |
45123.00 |
标包2:综合化维护
序号 |
地市 |
代维专业 |
预算约(万元)(含税) |
1 |
无锡 |
线路、移动网设备、接入网设备、政支、客响定单 |
28605.00 |
2 |
宿迁 |
线路、移动网设备、接入网设备 |
4741.11 |
合计 |
33346.11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包1:终端装维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1.2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资质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代维(外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综合代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代维(外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装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1.3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从事终端装维类服务(不含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申请人签署的终端装维项目合同金额累计应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以上要求必须同时具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或单价)、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
3.1.4联合体: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符合本项规定,并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写完整的《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标包2:综合化维护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1.2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资质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代维(外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综合代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1.3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线路维护、接入网设备维护、移动网设备维护类等3项综合维护服务(不含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作中从事过2项及以上,从事过的相对应的专业维护类别服务(不含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作满2年及以上,申请人签署的线路维护类、接入网设备维护、移动网设备维护类等项目合同金额累计应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以上要求必须同时具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或单价)、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
3.1.4联合体: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符合本项规定,并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写完整的《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14日17时00分。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
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210037 邮 编:210037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邵雪霞、万源、袁方、邹妍慧、
刘亮、张瑞杰
电 话:/ 电 话:18901597600 15380821992(报名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uanfnag.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