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鸡市核对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宝鸡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宝鸡正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宝鸡市核对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HCS-1102号.1B1

项目名称:宝鸡市核对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核对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8,794.7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办公用房施工 宝鸡市核对中心功能化配置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50,000.00 648,794.7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核对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核对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5)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出具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2023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0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0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该公告项目编号为系统生成编号,本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为准(2023ZHCS-1102号-2)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采购文件谢绝邮寄;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5.开标1小时,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单位培训实操演示及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400-636-9888029-88661267029-88661266

7.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8.开标1小时,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更新至最新版本-“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9.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0.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民政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陈仓园市民中心西一楼

联系方式:0917-3879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正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008室

联系方式:0917-3434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洋

电话:0917-3434050

宝鸡正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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