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开发区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x2023-301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先生0572-502534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开发区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JCZX2023-3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
数量
预算总价
1
开发区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实现电子文件与数字档案信息“收、管、存、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开发区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包括软件开发、等保测评服务和政务云资源租赁(1年),详见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套
25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采购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的获取/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68-70号(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5343 邮箱:38624381@qq.com。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
4、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加盖公章):
4.1报名登记表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4.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各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4.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23年7月31日下午14:30时。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磋商地址: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2开标室(305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
八、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5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时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经济开发区工业土地收储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32 5435 015
2、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磋商现场领取(相关事宜请联系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5343)。各供应商汇款后,及时与分中心确认保证金是否到账,确认到账后将汇款底单制作进响应文件内。
九、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5、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6、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30211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秋  联系电话:0572-5021169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开发区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2-5015107
附件信息:
附件(报名表、授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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