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九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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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779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九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九标段)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招标核[2024]4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 沙审批审[2024]15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沙河市。
2.1.2建设规模:复修挡墙3处:孔渡线、固坡线、刘石岗-良庄,共计1.898km。
2.1.3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9 00:00至2024-10-03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供应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联系人:张晓科,受理电话:0319-8788595);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斌、刘瑶,受理电话:0319-213760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沙河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8788585 电子邮箱:hbshjtj@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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