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xtzs202304002
1.招商人:陕西西延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招商项目及概况
2.1项目位置:陕西省神木市包西线神木西站。
2.2项目概况:
2.2.1投资约定:
(1)招商人负责建设纵列式装车站 1 座(具体尺寸以设计图为准),站内设置尽头式货物线兼发车线 2 条,对神木西北端咽喉进行适应性改造,配备生产用房;预留环保货棚建设条件。
(2)中商人负责投资建设环保货棚(具体尺寸以审查后的设计方案为准),将站台及货物线2条覆盖以满足环保要求,投资建设消防、照明、通风、排水等基础设施,负责办理环保、消防等地方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达到专用线运营条件。
2.2.2项目规划
新建专用线自包西铁路神木西站北端咽喉东侧接轨引出(包西铁路 K206+785.62),并行于既有红柠铁路东侧向北走行,在既有国铁地界内设置纵列式装车站 1 座,站内设置尽头式货物线兼发车线 2 条,装车线头部挂网满足重车直发条件,建设平货位 1 座,并对神木西站北端咽喉适应性改造,并预留货棚建设条件。
2.2.3环保货棚建设周期
环保货棚建设工期原则上按照现场施工进度具备环保货棚建设条件之日起30天,建设期不纳入合同期。
2.2.4产权约定
按照国铁集团规定,该项目土地上由中商人投资建设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建成后产权归属于铁路土地产权方。
2.2.5项目经营权和收益约定
中商人使用期限为20年,按“5+5+5+5”年签订合同。中商企业需承诺物流中转保底发运量,首年保底发运量不低于108万吨(竞价),之后每年保底发运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上一年度保底发运量基础上逐年递增6%。发运量不足年保底发运量,按保底发运量结算,物流中转服务费按8元/吨(竞价);发运量超过物流中转保底发运量的部分,物流中转服务费按3元/吨结算。
2.3合作期限:“5+5+5+5”年
2.4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2.5重要披露事项:
2.5.1中商企业确定后,因政府规划、铁路政策调整、铁路运输生产力布局调整、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招商人上级单位文件要求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展经营,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并解除,中商人无条件退出场地,招商人、中商人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5.2中商人在该项目土地上由投资建设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建成后产权归属于铁路土地产权方
2.6招商底价(含税价): 中商企业承诺物流中转年保底发运量,首年保底发运量不低于108万吨(竞价),之后每年保底发运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上一年度保底发运量基础上逐年递增6%。发运量不足年保底发运量,按年保底发运量结算,物流中转服务费按8元/吨(竞价);发运量超过物流中转保底发运量的部分,物流中转服务费按3元/吨结算。
2.7竞商人的特殊要求:
竞商人同意在中商后,取得中商通知书7日内向招商人预付中商价首年三个月保底物流服务费后,方可开展货棚建设工程。以后每个结算周期末(每季度末)预付下个季度保底物流服务费,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8其他说明:
2.8.1货棚建设及项目运营如需贷款、融资的,由中商人负责筹借,招商人不提供任何形式贷款、融资担保。
2.8.2项目场地、货棚、装卸机具、生产房屋、道路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招商人有权督查使用期间项目的安全管理等事项。
2.8.3专用线运营期间所产生的铁路专用线维护养护及人员服务等费用,及水、电、暖、天然气、环保、物业费等费用,由中商人承担并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2.8.4中商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场地及设施结构,若确需要,需书面报告招商人,经招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2.8.5如在经营合同期内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中商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且招商人有权与其终止合同,招商人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违约责任。
2.8.6在合同期内,不得将本项目场地设施、房产进行抵押融资或以其他方式对本项目场地、房产设置他项权利。
2.8.7中商人须严格履行合同,使用期间自觉接受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及招商人的检查,由此而造成的罚款等相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3.竞商人资格要求
3.1竞商人具备煤炭及制品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等合格有效的经营资质。
3.2竞商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竞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
3.3诚信守法经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具体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http://zxgk.court.gov.cn)
3.4须承诺履行本项目招商文件中各项规定,遵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
3.5竞商人在本项目内不得从事经营危化物品及国家法律所强制性禁止的经营活动,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3.7已按要求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
3.8已报名并获得招商文件。
(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综合评分表)
3.9竞商保证金:凡参加该项目的竞商人,须缴纳竞商保证金包件1:陆拾万元整(600000元),具体缴纳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竞商者,请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7日在95306国铁招商网报名获取招商文件,售价200元/包件(售后不退,电子发票开票流程详见附件1)。
报名审核时间为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29-82324248。
5.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先登录95306国铁招商网https://zs.95306.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报名表(见附件)及招商文件购买凭证。
5.3招商文件的获取:审核通过后,招商文件发送至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所填邮箱。
6.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纸质竞商文件需通过现场向招商人递交。
6.2 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竞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5日8时30分,递交地点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5开标室),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9-82324248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网(https://zs.95306.cn/#/)上公布。
8.招商文件购买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 0220 0920 0071 120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业务室
邮编:710054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29-82324248
邮箱:sxtxzs24248@163.com
(注:标书费需从竞商人公司基本账户缴纳,自然人或个体户参与竞商的需从竞商人名下账户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