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n230268-01zg
预算金额5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15151869191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交通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晨158958445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8
公告正文

南京南站站前五路(明城大道-中驰路段)项目

2023-08-0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BJN230268-01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南站站前五路(明城大道-中驰路段)项目 已由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南京南站站前五路(明城大道-中驰路段)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宁审批投备[2023]2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000.00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000.00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北至现状地块、南邻左邻右里、西接明城大道、东接中驰路。
2.1.2工程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南京南站站前五路(明城大道-中驰路段),包括现状道路改建和明城大道辅道改造两部分,其中:主线道路位于明城大道与中驰路之间、左邻右里家园北侧,总长约411米,宽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车道数为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明城大道辅道改造长度13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等各类管线新建迁改及保护(含顶管)、交通设施工程、监控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周边场地恢复、临时工程等。最大排水管道管径600mm。
2.1.3合同估算价: 53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7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年9月12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4年3月5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南京南站站前五路(明城大道-中驰路段)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总体及附属设施、新建及迁改管线(雨水、给水、燃气、通信、电力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管线综合规划、交通组织影响评价、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核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和服务、联动调试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相关服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等各类管线新建迁改及保护(含顶管)、交通设施工程、监控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周边场地恢复、临时工程等及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所有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
2.3工程总承包类型: 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道路注册土木工程师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和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监理业绩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注:(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注:(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或内容必须含顶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顶管施工内容,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体现顶管施工的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竣工图章的图纸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或内容必须含顶管施工)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和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顶管施工内容,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体现顶管施工的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竣工图章的图纸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或内容必须含顶管施工)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顶管施工内容,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体现顶管施工的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竣工图章的图纸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或内容必须含顶管施工)的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顶管施工内容,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体现顶管施工的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竣工图章的图纸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或内容必须含顶管施工)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顶管施工内容,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体现顶管施工的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竣工图章的图纸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2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施工企业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关于贯彻落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 的通知》 (宁建建监字[2023]91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如联合体投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6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7)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为系统固定模板,投标人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以本要求为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
3.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优(5);良(4.5);中(4.0);差(3.5);无(0)

技术方案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4:环境影响分析。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1分) (3)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满分0.5分)。 (4)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员证书的得0.2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满分0.5分) 注: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02月至2023年7月)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或内容必须含顶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顶管施工内容,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体现顶管施工的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竣工图章的图纸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备注: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9-08 09:4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交通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双龙大道286号铁投大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小红山客运站司乘大厦9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王晨
电话:15151869191 电话:15895844551
传真:/ 传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0cbfb810-a16b-4c6e-b68d-f5cbc69c5f9c&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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