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清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林科院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30日 17: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泉市林科院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龙泉市林业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30日 17: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丽水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服务中心西副楼4楼政采云不见面开标间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15780403 | ||
采购单位 | 龙泉市林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龙泉市剑川大道5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8-71289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丽水市清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龙泉市华楼街238号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15780403 |
项目概况
龙泉市林科院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4-47G16
项目名称:龙泉市林科院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龙泉市林科院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看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看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丽水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服务中心西副楼4楼政采云不见面开标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
2.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林业局
地 址:龙泉市剑川大道5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季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128971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8767863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市清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38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15780403
质疑联系人:王露露
质疑联系方式:0578-71158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传 真:/
联系人 :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76060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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