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利津辉阳500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营利津辉阳500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营利津辉阳500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批准(2108-370522-04-01-132986),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利津辉阳500KV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0672 工程概况:新建1座500kV升压站,主变规划容量4×1000MVA,本期主变容量2×1000MVA,土建和公用设备满足4×1000MVA主变容量需求;500kV出线1回,220kV规划出线8回,本期出线4回。 新建500kV送出线路1回接入海口站,采用4×JL/LB20A-720/5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单回架空线路约长度14.5km。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为一个标段,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3705000001000672001001,计划投资约33000万元,监理标段编号:E3705000001000672001002,计划投资约400万元。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各项手续办理等。主要范围如下: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2.2.1.1勘察、设计:主要包括测量、地质及水文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施、结施、水、消防、通讯等配套设施)、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2.2.1.2设备材料采购:主要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及设备监造。 2.2.1.3施工:主要包括新建变电站的土建施工、新建和扩建变电站的电气安装调试、输电线路的基础施工、铁塔组立、土地使用(含征地)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线路通道清理等,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送电、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2.1.4项目开工、建设及并网所需全部手续办理、利益相关方的协调与赔付。 2.2.2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概算投资范围内的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3.1.2.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3.1.2.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财务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单位法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 3.1.4.1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 3.1.4.2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5.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1.5.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3.2监理标段 3.2.1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2.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1.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拟投报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3.2.3.信誉要求: 3.2.3.1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 3.2.3.2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2.4.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TPBidder)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2年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东三路160号)。 6.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保持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银海8路创业大厦1009房间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方式:0546-72691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路336号光谷未来城57幢 联系人:艾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33557 18654648350 监督单位: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 联系电话:0546-7269609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 造价技术支持电话:13789838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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