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侨公安分局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金额
80.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901]mjh[tp]2024001
预算金额80.6万元
招标公司东侨公安分局
招标联系人-0593-253981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景玲0593-2835269
中标公司厦门三闻科技有限公司80.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901]MJH[TP]2024001
二、项目名称:东侨公安分局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厦门三闻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99号海峡明珠广场2805-02 806,000.00元 东侨公安分局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设备:80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东侨公安分局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设备):
货物类(厦门三闻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关于研究东侨分局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国投智能、弘连、鑫云 取证航母 FL-2000、火眼证据分析软件-手机(MT410)、鑫云SS-224G 1 806,000.0000 806,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煊
评审专家: 李锋 、 高丽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元以下按成交总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成交总金额的1.1%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按成交总金额的0.8%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按成交总金额的0.5%收取;5000万元~1亿元,按成交总金额的0.2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
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3505 0168 2433 0000 072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东侨公安分局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设备:1.20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均通过审查。
2、成交供应商:厦门三闻科技有限公司,评审价格806000元。
3、未成交供应商可至我司领取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结果告知函,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774535137@qq.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宁德市天山西路18号
联系方式:0593-253981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联系方式:0593-2835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景玲
电话:0593-2835269
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
相关附件:
结果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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