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杨村电站海漫整治工程监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6.4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48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工1890813736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胜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女士18782975565
中标公司中鸿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杨村电站海漫整治工程监理招标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乐山市万华国际写字楼1栋1单元17楼一号房
四、结果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
五、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鸿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48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580元;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刚、李曦、李智、陈燕玲、黄朝锐
七、招 标 人: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峨边沙坪镇平安路21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8908137368
八、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胜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1栋1单元11层6号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18782975565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乐山市万华国际写字楼1栋1单元17楼一号房
四、结果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
五、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鸿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48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580元;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刚、李曦、李智、陈燕玲、黄朝锐
七、招 标 人: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峨边沙坪镇平安路21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8908137368
八、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胜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1栋1单元11层6号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18782975565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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