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安零三一二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搬迁扩容项目二期7A、7B、8A、8B、9、10号散装平房仓及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286.8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015号
预算金额1286.8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3461052288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379-699168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安零三一二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搬迁扩容项目二期7A、7B、8A、8B、9、10号散装平房仓及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3/2/13

一、招标条件

新安零三一二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搬迁扩容项目二期7A、7B、8A、8B、9、10号散装平房仓及室外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零三一二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搬迁扩容项目二期7A、7B、8A、8B、9、10号散装平房仓及室外工程

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015号

3、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2868342.66元。其中:1标段:6205515.88元;2标段:6662826.78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新安零三一二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搬迁扩容项目二期7A、7B、8A、8B、9、10号散装平房仓及室外工程;

其中1标段:新安零三一二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搬迁扩容项目二期7A、7B、8A、8B散装平房仓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土建、消火栓、电气等工程。2标段:新安零三一二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搬迁扩容项目二期9、10号散装平房仓及室外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土建、消火栓、电气、室外工程-道路、雨水、消火栓、电气等工程。

7、工期:90日历天/标段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投任意多个标段,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同时只能按标段序号中标一个标段(标段序号从小到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被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2022年6月(含)以来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站查询的打印件为准)。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件)。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2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 址:新安县新城黄河中路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461052288

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2#1201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9916877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9611

2023年02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