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南林新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答 疑 纪 要
招标编号:E35070107011001590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南林新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招标编号:E3507010701100159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问题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资格项业绩和加分项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项,即可重复?
答: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中的一项业绩可以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同一项。
2、问:请问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加分项是只能牵头人单位来提供,还是可以由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提供?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条第2款补充说明。
3、问:此项目要求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请问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是否也符合要求?
答: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未加上括号限定其承包工程范围的符合要求。
4、问: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方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条第2款补充说明。
5、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装修装饰工程是否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本招标项目为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装修装饰工程不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6、问:单项合同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其中包含地下室装修、幕墙工程及室外景观工程,该业绩是否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本答疑纪要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评审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7、问: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南平市“九峰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据了解南平市“九峰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只针对总承包项目,该项目为专业承包项目,建议取消通过南平市“九峰杯”优质工程奖评审。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条第1款补充说明。
8、问:我司业绩为公共建筑修缮类业绩,算不算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
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本答疑纪要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9、问: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为招标控制价43257910元,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件的要求,类似业绩的指标值设置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43257910元x2/3=28838606元。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已超过了本招标工程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明显违规,建议调整。
答: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第五条第(四)款“……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若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低于《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的,可按《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确定。”,本招标项目设置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10、招标文件P33页3.5条(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1分):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1项及以上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加1分(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否则不得分)本条明显与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第五点不一致第五点如下: “五、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第二、三条规定的招标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以另外设置一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一项)和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 本条并未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 在全社会都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有关要求,本次招标随意提供高业绩难度的要求,存在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做的嫌疑,请予以更正。
答:本招标项目设置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未违反《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条款34.2.1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请投标人注意,不可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由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请投标人注意,不可加盖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个人章,应由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但与招标文件中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有冲突,请问是否允许盖法人章?
答:允许。
12、问:本项目要求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具备 1 项不得分,具备2 项以上加 3 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1 分):(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否则不得分),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版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二项“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本招标项目在公司业绩设置两项同时项目负责人业绩单独设置了一项加分,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要求,请招标人按照2022版本及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政策,业绩两项可进行加分,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以与企业业绩重复。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说明:
1、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修改为:符合国家及省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南平市“九峰杯”优质工程奖的奖罚内容予以删除。
2、本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第7项5.其他要求后增加以下内容: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的。③投标人所附“施工合同”是指:a、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或b、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3、本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第5项(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3分)中“……具备2项以上加3分。”原文删除,修改为:“……具备2项及以上加3分。”
4、本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十六、免费维保期承诺”原文删除,修改后的格式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三、本《答疑纪要》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
四、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五、本《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附件1:修改后“十六、免费维保期承诺”格式
招 标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
附件1:
十六、免费维保期承诺
免费维保期承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我单位响应贵单位 (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郑重承诺如下:
招标范围内的空调、安防、综合布线、消防、水电等各专业维保年限为两年,我单位承诺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自愿延长免费维保期 年。
如违反上述承诺,贵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本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贵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