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17-g3-0942-nnhd
预算金额150.00元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0771-5885129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覃冬颖0771-588512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糖物联网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7-G3-0942-NNHD)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C2017-G3-0942-NNHD

项目名称:糖物联网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覃冬颖

联系方式:0771-58851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秀灵路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老师;联系电话:0771-382833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数据库服务器1台、应用服务器1台、机柜1个、KVM套件1套、无线路由器3台、电脑10台、无线摄像头10个、固定式二维扫描枪3台、二维码标签打印机3台、温湿度传感器2套、投影仪1套、包装机1套、货架2套、硬盘录像机4套、显示器4套、LED走字屏1套、讲台1套、课桌椅10套、操作系统2套、数据库1套、啤酒质量安全溯源系统1套、白糖质量安全溯源系统1套、多功能糖质量安全溯源系统1套、学生学习溯源系统1套、检测实验室管理系统1套。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必须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覃冬颖 联系电话: 0771-5885129(522室)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2月24日

中标日期:2017年03月21日

总中标金额: 149.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泰格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高科路28号1号车间2层205房

3.中标金额:壹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1498000.00)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评审专家名单:

邹庆平、覃熳、赵林、熊伟建、宁方尧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3月20日就糖物联网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123001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糖物联网服务采购(GXZC2017-G3-0942-NNHD)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数据库服务器1台、应用服务器1台、机柜1个、KVM套件1套、无线路由器3台、电脑10台、无线摄像头10个、固定式二维扫描枪3台、二维码标签打印机3台、温湿度传感器2套、投影仪1套、包装机1套、货架2套、硬盘录像机4套、显示器4套、LED走字屏1套、讲台1套、课桌椅10套、操作系统2套、数据库1套、啤酒质量安全溯源系统1套、白糖质量安全溯源系统1套、多功能糖质量安全溯源系统1套、学生学习溯源系统1套、检测实验室管理系统1套。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必须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dzbgs.com);2017年2月24日

四、评标日期:2017年3月20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邹庆平、覃熳、赵林、熊伟建

采购人代表:宁方尧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泰格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高科路28号1号车间2层205房

3.中标金额:壹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1498000.00)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南宁市秀灵路37号

联系人: 黄老师;联系电话:0771-3828335;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覃冬颖 联系电话: 0771-5885129(522室)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公开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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