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计算机专业群工业机器人实训中心建设服务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州商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QZKDZB[GK]2017001计算机专业群工业机器人实训中心建设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教学专用仪器 教学专用仪器 1 1100000 SY-GH/HBROBOSIM/HB-ASX01/HBGYBY-01/SY-FW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许舟鸿/13489571757 福州商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8650760120
合计: 11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北门都督第2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前所有各项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SY理实一体化教室SY-GH、HB工业机器人虚拟实操仿真系统HBROBOSIM、HB多功能桌面工业机器人实训工作站HB-ASX01、HB工业机器人搬运码垛工作站HBGYBY-01、SY配套教师培训及校企合作服务SY-FW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根据本招标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2、1)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2)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3、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4、货物到货验收时乙方在场,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5、乙方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履行自身承诺的义务。6、乙方免费为采购单位提供中标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0%。(即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待乙方供应的货物验收合格后直接转为免费保修期的质量保证金)。2、 质量保证金在乙方供应的货物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达12个月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3、 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于质保期结束及货物款项付清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2)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将合同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0.2违约和索赔条款 (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采购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货物总金额的1%。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货物总金额的15%。(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货物总金额的2%向采购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15天(含15天)以上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方所受的损失。(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方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方偿付总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方所受的损失。(5)付款违约金。采购方的付款时间以政府指定支付平台上显示采购方已发送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时间为准。(6)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采购方终止本合同。(7)乙方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采购人有权没收其质量维护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泉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 福州商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鲤城区北门都督第2号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路万事利花园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黄秋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489571757
联系方法: 1865076012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泉州市

签订日期: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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