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JWXZB2024-G001-04包]九江市2024年“国培计划”市县级优质特色骨干培训项目-信息化培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九江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0792-8126726
中标联系人-010-67859548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九江市2024年“国培计划”市县级优质 特色骨干培训项目-信息化培训项目 合同编号: 浔购2024B001172033 采购编号: JJWXZB2024-G001-04包 甲 方: 九江市教育局 乙 方: 中国教育电视台 九江市教育局 制
甲方:九江市教育局 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楼 电话:0792-8126726 乙方:中国教育电视台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电话:010-67859548 根据本项目公开招投标结果,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九江市2024年“国培计划”市县级优质特色骨干培训项目-信息化培训项目:
序号 服务项目 培训对象 培训形式 培训时长 (天或学时) 培训人数 (人) 金额 (万元)
1 培训团队教师 数字素养指导 能力提升培训(瑞昌市) 主要面向教师数 字素养提升培训 指导团队成员等 通过专家引 领、网络学 习、校本实 践、成果提炼等相结合 的混合研修 方式 省内集中 3天 +网络研修50 学时 300 38.475
2 中小学幼儿园 骨干教师信息 化教学创新能 力提升(湖口 县) 主要面向中小学 幼儿园信息化教 学骨干教师等 通过专家引 领、网络学 习、校本实 践、成果提 炼等相结合 的混合研修 方式 省内集中 3天 +网络研修50 学时 180(分 2 期) 22.515
合 计 ¥ 609900 万元(人民币陆拾万玖仟玖佰元整)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国培计划”安排,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 采购公开招标,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一)组织各地参训学员按培训方案要求统一参加培训; (二)审定乙方的培训方案; (三)协调市、县教育部门与乙方的衔接工作; (四)负责对乙方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承训机构的培训工 作进行抽检; (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切实履行“诚信、廉洁、高效”的服务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江西省及九 江市颁布的培训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为甲方提供服务,优质、高效、独立完 成所承担的培训项目。乙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一)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按规定条件选聘师资,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 培训质量。 (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方案),为线下参训 学员购买意外伤害险,确保参训学员在乙方培训期间的安全。 (三)严格执行甲方审定的课程计划,不得擅自更换授课教师和授课专题。建立 学员报到、学习信息反馈制度。 (四)负责培训平台与江西省教师教育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技术对接,以保证教师 培训学时登记、学分的转换,做好培训过程监管工作。 (五)负责授课专家联系接待、日常教学组织等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必要的资料。 (六)负责收集学员意见、安排课余文化生活、开展培训满意度测评工作,向甲 方提供所需的文字、录音、录像资料。 (七)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培训费用标准,支付各项培训经费。 (八)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基本设施,具体如下: (1)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教室、多媒体、网络机房等场所和设施; (2)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学员住宿、就餐、生活用水、医疗服务与安全保卫等; (3)配备培训期间教学、参观所需要的接送教师、学员的交通用车; (4)按项目要求办理学员参加培训所需要的相关手续。 (九)经费使用按财政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 教〔2021〕55号)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2017〕22 号)执行,并按项目要求向有关部门支付有关费用。 四、付款方式 1.培训以具体项目经费标准支付。 2.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先期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给乙方用于开展培训。待培训项目结束后,根据乙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际培训人数,据实支付培训余款(其 中,如被甲方抽检的培训项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扣除该项目经费的10%)。 3.承训机构应当按九江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开展培训,培训过程接受江西省教育 厅、九江市教育局、相关县市教育局监管。未按照文件要求规定完成培训任务需按九 江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实施补训。 4.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中国教育电视台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0200000309200217178 账户用户名必须要与乙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报时所用名称一致。 五、验收方式 1.乙方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培训及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 相关费用由承训机构承担。 2.被抽检的培训项目评估结果将作为对承训机构项目经费支付的重要依据,培训 参训合格率未达90%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合同款项。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归责于乙方的责任外,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目标,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 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资金。 2.本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培训业务,应当由乙方直接负责组织、全程参与,不能 转包他人;如有转包承接业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3.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 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培训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学员出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由乙 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向甲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 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双方协商,合同不得修改。 4.经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 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为准。 6.本合同的服务期为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20日。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甲 乙双方可协商确定服务时间。 7.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和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履约地仲裁委员会 解决或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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