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二采油厂庄一联合站储罐VOCs治理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第二采油厂庄一联合站储罐VOCs治理工程 |
项目概况: | 新建连续式储罐挥发气增压回收装置撬1套,压缩机排量1000立方米/每天;新建Φ219×7、Φ114×5等各类工艺管道共0.6公里;配套建设仪表自控、结构等工程。"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支机构。 3.1 资质条件:供应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近2年内与大港油田公司承揽过同类工程。(同类工程的合同、竣工报告) 3.3专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期按时年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 人员要求:该企业及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提供承诺书) 3.5 准入要求: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且状态正常,且同时取得大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且准入范围符合施工内容。 3.6 需要到现场:需要。 3.7 信誉要求: ①最近三年内(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①、④提供承诺书、②③⑤由评委现场查询)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购买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供方系统市场准入信息截图发送至本章第8条联系人电子邮箱(并与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按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谈判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的方式发售。请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李学浩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2591102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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