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2024-FW-142
二、项目名称:办公楼2024年至2025年委托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2024年至2025年委托劳务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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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物业管理公司 | 长安区嘉华街嘉华小区 | 综合评分法 | 否 | 596,220.00元 | 86.6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2024年至2025年委托劳务服务项目):
服务类(西安市长安区物业管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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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劳务服务 |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涉及上述区域的保洁、安保及秩序维护; 公用设施维护; 监控管理; 绿植的养护和管理; 2、公共秩序、消防等协管事项; 档案资料管理; 车辆停放管理; 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管理; 疫情防控(如有)、公共卫生管理; 定期更新灭火器及消防器材; 每月一次保安保洁安全培训和岗位职能培训; | 服务要求: (1)综合要求 ①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②我公司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等,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③质量管理、物料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主要内容备份,供采购人查询; ④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礼貌、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亲切,表达清楚; ⑤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24小时受理来访来电、咨询、报修、投诉和处理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⑥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对楼宇公用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出具安全检查报告; ⑦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⑧实行8小时工作制,如遇到紧急情况或上级检查时,应服从指派,适当增配人员及增加时间,积极配合; (2)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检查 ①对公用设施设备适时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及时上报采购人; ②每日对照明等设施巡视2次,发现问题能解决及时解决,不能及时修复的,立即做好提示标志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③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须有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3)安保及秩序维护 ①建立落实24小时值班以及巡查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包括设施维护,疫情防控(如有),消防安全,防盗等所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现场处理得当; ②车场岗亭、大门岗亭工作时间值岗,引导车辆出入,不影响交通,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 ③严禁推销员、无预约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严禁危险品进入办公区; ④晚上办公楼内工作人员下班后对办公区域和办公室进行巡查,关闭无人区域的照明电源、空调,关闭所有无人办公室的窗户、对无人办公室上锁; ⑤办公区域有人加班的,在加班人员离开后,10分钟之内关闭所有电源; ⑥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制度,做到及时上报,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处理; ⑦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4)监控服务 ①录像监控、周界报警等技防设施保持开通,监控员24小时值班,密切注意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②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及时通知相关安保人员赶到现场,并保护好监控记录; (5)保洁服务 ①建立设施设备擦洗工作细则,并做好工作落实; ②建立地面墙面清扫、清拖工作细则,并做好工作落实; ③建立特殊地面墙面养护清洁工作细则,并抓好工作落实; ④建立特殊部位(楼梯、门头、灯具等)清洁工作细则,并抓好工作落实; ⑤建立雨、雪天气保洁工作细则,并抓好落实; ⑥建立温馨温暖服务工作细则,并抓好落实; 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⑧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投放药物事先有公告,投药点有明显标识; ⑨保洁时间:室内保洁时间为每日早6:30—8:30;中午12:30—1:50;下午6:30—8:30;每日三次,室外卫生每日不间断维护。我公司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保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保洁时间将服从采购人安排进行调整。 (6)绿植养护 ① 保证楼内外所有花木绿植的美观、健康,如需进行更换,及时向采购人申请; ②每日巡视所有花木绿植一次,绿篱应根据长势及时进行修剪,每月修剪至少一次。日常不间断巡检维护。 | 三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596,22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阎磊、尚宇梅、李敏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标准计算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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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2024年至2025年委托劳务服务项目 | 0.894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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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999号
联系方式:029-85282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系方式:029-88856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美莹、刘静静
电话:029-88856058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0日
相关附件:
办公楼2024年至2025年委托劳务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办公楼2024年至2025年委托劳务服务项目(240718001)-文件集.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