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监测统计评价系统建设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34xz1zf0315
预算金额7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哲181993189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监测统计评价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34XZ1ZF0315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监测统计评价系统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4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监测统计评价系统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4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监测统计评价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池三系统”。“一池”是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监测统计评价数据池(以下简称数据池),汇聚政务服务数据为上层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三系统”是指数据采集分析系统、政务服务监测统计评价管理系统、政务服务监测评价APP。此外,还包括基础支撑功能及配套基础软硬件设备的建设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供应商在2023年12月15日能完成系统模块开发试运行及测试工作内完成本项目集成实施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 址:乌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9楼

联系方式:0991-8897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8199318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哲

电 话:18199318986











附件信息:

  • 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监测统计评价系统建设磋商文件10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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