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珠桦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68608601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博润(天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珠桦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珠桦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天津珠桦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刘家房子村北、205国道西侧
中环博润(天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珠桦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刘家房子村北、205国道西侧,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厂区生产线技术改造,新建1条热镀锌丝生产线替换现有2条热镀锌丝生产线,拆除现有2条热镀锌丝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年产热镀锌丝12000吨。
1.运营期铅尘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热镀锌废气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酸洗废气应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燃气废气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铅渣、废覆盖剂、酸洗废酸、废酸槽渣、废过滤芯、含铁污泥、废助镀溶剂、除尘锌粉尘、除尘铅粉尘、废布袋、含铅废水、含酸(含铅)废水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包装物、锌渣、锌灰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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