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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九局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沈阳枢纽改建工程Ⅱ标、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二标段工程、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五分部挂篮杆件租赁、挂篮模板、永久钢护筒、钢筋加工棚、水泥、铸铁盖板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九局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沈阳枢纽改建工程Ⅱ标、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一、二标段工程、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五分部挂篮杆件租赁、挂篮模板、永久钢护筒、钢筋加工棚、水泥、铸铁盖板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QGSTP2023-27
1. 采购条件
1.1本采购项目中铁九局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沈阳枢纽改建工程Ⅱ标、徐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单县至曹县(菏泽界)段工程、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五分部,项目业主分别为沈阳铁路局工程建设指挥部、菏泽徐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沈阳枢纽改建工程Ⅱ标项目经理部、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一、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五分部项目经理部。项目用挂篮杆件租赁、挂篮模板、永久钢护筒、钢筋加工棚、水泥、铸铁盖板采购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沈阳枢纽改建工程Ⅱ标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是东北南北向快速铁路通道中的辅助通道,是东北东部地区客运主通道,是东北东部地区进出关通道和与大连、丹东地区旅客交流的客运通道,是国家快速铁路网的重要组成。沈阳枢纽改建工程Ⅱ标工程KZSXDK373+350.77~KZSXDK378+425.76里程范围内为客专三线跨绕城高速特大桥,全长5074.99延米、改建沈大三线跨长白中路大桥190.40延米、框构桥9座,分别为秀匠排干1号中桥、秀匠排干2号中桥、秀匠排干3号小桥、秀匠排干4号中桥、秀匠排干5号小桥、秀匠排干6号小桥、雪莲街1号框构中桥、雪莲街2号框构中桥、雪莲街3号框构中桥;路基工程7段;沈阳南扩建动车运用所新建信号楼及周边新建房建工程共16个。
工程造价:约13.04亿元
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11月开工,2025年9月竣工。
2.2徐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单县至曹县(菏泽界)段工程。
施工范围为K0+000~K37+634土建工程。
主要工程量如下:
全线包括互通区3处,分别为东城互通、终兴互通、黄岗互通,其中东城互通包含5条匝道,1座匝道桥,土方填筑40.5万m³;终兴互通包含5条匝道,1座匝道桥,土方填筑38.8万m³;黄岗互通包含8条匝道,7座匝道桥,土方填筑74.3万m³。
主线桥梁34座,其中大桥4座、中桥1座、立交桥13座,通道桥16座。
全线涵洞共计139座,最大涵长为58.25m。
路基填方共计776.9万立方米,最高填方12.97m,为K26+23.940主线与德上高速相交位置。
施工工期:36个月
2.3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五分部
西安市地铁 10 号线一期工程南起与 8 号线换乘的杨家庄站,北至高陵区水景公园站,线路全长 34.203 公里,共设车站 17 座(含 1 座预留站),设高陵车辆段 1 座,环园中路停车场 1 座,新建主变电所 2 座。
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车辆段工程,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主要车辆段总用地40.34㎡,场段功能用地约34.4㎡,预留用地约5.94㎡,上盖用地面积约21.66㎡。总建筑面积14.7万㎡。主要工程如下:包含运用库(含停车列检库、周月检库)、联合检修库、物资总库、工程车库及材料棚、调机车库、不落轮旋库、转向架及轮对存放棚、洗车库(含试车线用房)、蓄电池检修间、轨旁综合检测棚、运管中心(含综合维修检修车间、司机公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汽车库、涂装库、杂品库、水处理站、锅炉房、垃圾站、练兵线用房、门卫(3 个)等建筑单体地基处理、土建安装等。
计划工期:2020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共1460日历天。
2.3采购内容:挂篮杆件租赁、挂篮模板、永久钢护筒、钢筋加工棚、水泥、铸铁盖板。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挂篮杆件租赁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租赁商;
3.1.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1.3租赁能力要求:租赁服务商应具有足够的对外租赁产品,且产品质量良好,新旧程度须达到70%以上,年租赁服务能力2000吨以上;
3.1.4质量保证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期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质量证明材料;需提供计划出租给采购人的挂篮设计方案及图纸(需有设计人、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挂篮详细构件清单和需要采购人自备的构件清单。
3.1.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期间同类租赁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 挂篮模板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生产商;
3.2.2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
3.2.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有配套生产、检测设备,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5000 吨;
3.2.4质量保证要求:有近3年(2021年-2023年)期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
3.2.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同类谈判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6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永久钢护筒供应商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3.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应具有配套生产、检测设备,须具备钢护筒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万吨,代理商年销售能力不低于5千吨;
3.3.4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商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谈判产品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相关资料;
3.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同类谈判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工程的供货业绩;
3.3.6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钢筋加工棚供应商资格要求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
3.4.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4.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要具有按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万平;
3.4.4质量保证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期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
3.4.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同类谈判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工程的供货业绩;
3.4.6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水泥供应商资格要求
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生产商或代理商;
3.5.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5.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应具有配套生产、检测设备,须具备水泥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吨,代理商年销售能力不低于2万吨;
3.5.4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商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谈判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相关资料;
3.5.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同类谈判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工程的供货业绩;
3.5.6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6铸铁盖板供应商资格要求
3.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6.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6.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应具有配套生产、检测设备,须具备铸铁盖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块,代理商年销售能力不低于5万块;
3.6.4质量保证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期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合格检测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相关资料;
3.6.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0年-2023年)同类采购物资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谈判文件的发售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月1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下同),在电商平台进行响应获取谈判文件。
6. 谈判资料的递交
6.1本次谈判采用电商平台线上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在谈判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在电商平台进行报价(报价信息设置为开标自动解锁)并将电子版谈判文件(电子版谈判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要求为PDF格式,签字、盖章等内容齐全)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时00分。
6.2本次线上谈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
7. 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2024年1月8日9时00分。
7.2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谈判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沈阳枢纽改建工程Ⅱ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唐锐
电 话:15241824001
联 系 人:李宁(挂篮杆件租赁、挂篮模板技术咨询)
电 话:18842434243
联 系 人:卞亚辉(永久钢护筒、钢筋加工棚、水泥技术咨询)
电 话:19525977191
联 系 人:胡万佳(铸铁盖板技术咨询)
电 话:18093151110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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