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0-10318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彦茹186403452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专科(胸部疾病精准诊疗专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专科(胸部疾病精准诊疗专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10318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专科(胸部疾病精准诊疗专科)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500,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投标人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或远程解密。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
联系方式:024-88335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楼
联系方式:18640345293、18640345263
邮箱地址:285469511@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40101020000169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 卉、刘彦茹
电  话:18640345293、1864034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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