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寿光市羊口镇宅科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约2405亩农村土地5年经营权流转出让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cjtcq-sg-2024-002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公拍卖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东方150636800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寿光市羊口镇宅科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约2405亩农村土地5年经营权流转出让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CJTCQ-SG-2024-0023
  二、项目名称:寿光市羊口镇宅科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约2405亩农村土地5年经营权流转出让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一号地块(稻田片)621亩,以年承包费1100元/亩起拍,5年共计341.55万元;
  二号地块(庄前铁路北)296.9亩,以年承包费1100元/亩起拍,5年共计163.295万元;
  三号地块(潘家坟、林家地)276.6亩,以年承包费1100元/亩起拍,5年共计152.13万元;
  四号地块(公路西)251.6亩,以年承包费1100元/亩起拍,5年共计138.38万元;
  五号地块(卫家园子)223.8亩,以年承包费1100元/亩起拍,5年共计123.09万元;
  六号地块(公路东)192.5亩,以年承包费1100元/亩起拍,5年共计105.875万元;
  七号地块(大道)187.3亩,以年承包费1100元/亩起拍,5年共计103.015万元;
  八号地块(庄前铁路南)157亩,以年承包费1100元/亩起拍,5年共计86.35万元;
  九号地块(南河塘)103亩,以年承包费1100元/亩起拍,5年共计56.65万元;
  十号地块(东燕洼坝头)95.5亩,以年承包费1100元/亩起拍,5年共计52.525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2日前用IE浏览器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sgggzy/)进行注册申购,申购导引、竞买细则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我公司发布的竞价公告下附《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9月12日9:30前使用诚信库注册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户交纳竞拍保证金一号地块(稻田片)10万元;二号地块(庄前铁路北)5万元;三号地块(潘家坟、林家地)5万元;四号地块(公路西)5万元;五号地块(卫家园子)5万元;六号地块(公路东)5万元;七号地块(大道)5万元;八号地块(庄前铁路南)3万元;九号地块(南河塘)3万元;十号地块(东燕洼坝头)3万元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并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不查询将不能进入竞价系统)前用IE浏览器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sgggzy/)进行注册申购,申购导引、竞买细则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我公司发布的竞价公告下附《挂牌(竞价)文件》。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2日9:30前
   2、标的所在地:寿光市羊口镇宅科二村
   3、联系人:黄博强书记 15624113425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2024年9月12日9:30-14:30;(30分钟/项)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官网、寿光日报。
  九、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再进行土地测量,出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标的物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作物种植,不得改变原有土地地形,生产沟维持原状。
   2、各流转地块不包含沟、路、渠;铁塔、坟头、井房已经从流转土地亩数中扣除。
   3、该项目流转土地五号地块、六号地块、八号地块各有一口水井;二号地块有两口水井;其他地块毗邻弥河、张僧河、老干河等,水利条件优越,便于灌溉。在水渠需要疏通的情况下由村委负责疏通;地块内水井由村委负责维修。
   4、地块四至:
  一号地块(稻田片),南至普一路,北至农场地界,东至宅三村地界,西至宅一村地界;
  二号地块(庄前铁路北),南至大莱龙铁路,北至环村北路,东至环村东路,西至益羊铁路;
  三号地块(潘家坟、林家地),南至宅三村地界,北至宅三村地界,东至弥河,西至弥河西坝;
  四号地块(公路西),南至普一路,北至官台地界,东至农科院,西至官台地界;
  五号地块(卫家园子),南至宅三村北环村路,北至普一路,东至宅三村西,西至宅一村地界;
  六号地块(公路东),南至宅一村地界,北至普一路,东至宅一村地界,西至张僧河;
  七号地块(大道),南至宅三村地界,北至弥河支流,东至弥河支流,西至弥河坝;
  八号地块(庄前铁路南),南至南宅科地界,北至大莱龙铁路,东至环村东路,西至大莱龙铁路;
  九号地块(南河塘),南至宅四村地界,北至宅四村地界,东至弥河东坝,西至弥河西坝;
  十号地块(东燕洼坝头),南至宅三村地界,北至宅一村地界,东至宅四村地界,西至老干河。
  其中一号地块与五号地块相邻;二号地块与八号地块相邻;三号地块与七号地块相邻;四号地块与六号地块相邻。意向受让方可自由选择。
5、签订合同后5日内,须一次性交纳第一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按各地块成交总价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最后一年自动转为承包费,不足部分按规定日期交纳),剩余4年承包费于每年7月30日之前交纳,先交款后使用。逾期10日不交纳,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另行发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6、土地流转期间,承包范围内农田若遇国家、市、镇、街道或重大项目需征用土地时,应无条件服从,征用土地补偿款、安置费归发包方所有,青苗补偿款归承包方所有(土地流转前发包方投入的除外),地上附着物承包方投入部分归承包方。
7、本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流转后土地原有权属性质不变,发包期内享受的国家惠农政策补贴涉及土地补偿的归发包方所有,涉及农作物补贴的归承包方所有。土地流转后在不变更土地属性的条件下一切种植受益权归承包者所有。
8、流转土地亩数不包含坟头,在承包方使用土地期间严禁破坏,若因破坏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9、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新的国家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大公拍卖公司
  联系电话:15063680038  张东方
  公司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和平路2466号福润得商务大厦13楼  
          2024年9月2日   
 
寿光市羊口镇宅科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约2405亩农村土地5年经营权流转出让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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