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配套二期工程-仁义河建设工程[A330225029002242500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330225-04-01-28806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5167869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配套二期工程-仁义河建 设工程
项目代码:
2310-330225-04-01-288069
招标人:
名称:ff808081892b734f018942bf3b2c1edb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大目湾新城紫珑湾20幢3单元101室(住宅)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人: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4-65625975
电话:13516786987
标段(包)名称: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配套二期工程-仁义河建设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2250290022425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A3302250290022425001001
 
各投标人: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配套二期工程-仁义河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于2024年1月9日发布,现就有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1、第三章 评标办法-2.2.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修改为: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分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1)投标评审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投标评审价=投标报价-预留金-暂估价
投标合理报价范围
本标段投标合理报价范围为9267427元至8610871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1+C%)
其中A值在9267427元、9201771元、9136116元、9070460元、9004805元、8939149元、8873493元、8807838元、8742182元、8676527元、 8610871元十一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C 值在-0.5、-0.4、-0.3、-0.2、-0.1、0、0.1、0.2、0.3、0.4、0.5十一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
注:
①随机抽取的数值应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摇号产生,并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多标段项目,各标段随机抽取的数值应分别抽取。
②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到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行政监督机构: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65654496
信息来源: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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