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村民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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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村民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250102100075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村民住宅小区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现做如下答疑、补充调整说明:
答疑:
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照本文件执行。
补充调整说明
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第十五、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东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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