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工程-界牌镇红灯大道污水管网工程球墨管采购
发布时间:2024-04-09 17: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丹阳市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工程-界牌镇红灯大道污水管网工程球墨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阳市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工程-界牌镇红灯大道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丹阳市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丹经发行【2024】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镇两级共同承担(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委托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DN400球墨管2210米;DN600球墨管12米(最终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
2.2交货地点:货按批次运送到项目实施工地;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运达,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使用;
2.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估算价 |
ZJDY2024041225002001 | 丹阳市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工程-界牌镇红灯大道污水管网工程球墨管采购 | 界牌镇红灯大道污水管网工程球墨管采购 | 7日历天 | 80.35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球墨铸铁管生产”的经营范围,同时具备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三项体系认证内容中必须包含球墨铸铁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在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7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扣0.9分,每低于基准价的1%扣0.6分,不足部分按直线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技术响应(10分)
技术标准、规格、参数需满足招标文件且技术标准符合GB/T 26081-2022排水工程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的)相关规定,不满足按“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处理,投标单位须提供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出具DN400、600污水用球墨铸铁管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进行评分:
1.技术标准响应(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0.5分)
2.技术规格、参数响应(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0.5分)
3.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优得2分,良得1.5分,中得1分,差0.5分)
4. 提供国家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出具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企业是球墨铸铁管国家标准文件起草参编单位得1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三)商务响应(5分)
投标货物交货期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运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交货期的长短酌情打分(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差1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四)售后服务(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售后服务进行评分:
1.售后服务机构地点(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授权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1分)
2.售后服务内容(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0.5分)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0.5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五)供货业绩要求(5分)
2021年5月8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价款60万及以上污水用球墨铸铁管采购的得5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购销合同及销售发票原件扫描件,每有一项得1分,不超最高分。)
备注:每项为各评委独立评分,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第一至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投标人的总得分一样的情况(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则比较总得分一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项得分,投标报价项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10日00:00至2024年4月15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6.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可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或以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
7.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符合性检查文件。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或携带仍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新的投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www.zjggzy.gov.cn/xzzq/second-page.html) 咨询电话:18052893535。
8. 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认定及有关投标评审材料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
(4)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4年4月10日 00:00至2024年4月15日 24:00止。
(5)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 上午9时30分。
(6)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开发区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胡琳;
电话:0511-868852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殷舒
电话:0511-86578332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丹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6568807
9.3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单位:江苏CA
联系电话:0511-85221021
网上招投标系统: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12527507、1825188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