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塘街老旧小区改造补短板项目(钱路头直街2-1大院、钱路头直街街道局部、红胜坊、会同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塘街老旧小区改造补短板项目(钱路头直街2-1大院、钱路头直街街道局部、红胜坊、会同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2-10891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3月4日 0时0分~2022年3月24日 14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69.55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2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1.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满足本项目需要。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勘察设计资质: ①勘察、设计资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勘察方或设计方参与投标。 ③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2.工程施工资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壹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2年3月24日 14时30分 - 2022年3月24日 16时0分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中心本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4日 0时0分 - 2022年3月24日 14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3月24日 14时0分 - 2022年3月24日 14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中心本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主)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成)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代理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20-83522607
代理联系方式:020-382936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37668900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